厦门市新落户适龄儿童中小幼就学统筹办法
一、统筹原则
义务教育阶段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片区内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保障户籍儿童少年在厦就学权益。
二、时间安排
小学报名时间为每年 7月上旬,具体详见当年招生文件。
三、统筹方式
(一)“两一致”对象就学统筹
小学阶段,适龄儿童符合“两一致”的,即适龄儿童与父亲(母亲)户籍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其户口簿记载的住址与实际住所一致),可申请就读户籍所在片区公办学校。
“热点学校”招生对象还需满足学校招生条件,学校学位严重不足的,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协调至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二)集体户对象就学统筹
小学阶段和初中阶段,由户籍所在区教育局,根据落户时间或实际居住地统筹安排至公办学校就读。
如所在招生片区学位不足,由所在区统筹安排;如所在区学位不足,由市教育局统筹到学位有余额的其他区就学。
四、咨询电话
思明区:2684509、5862707(小学)
湖里区:3372670
集美区:6682707(小学)
海沧区:6589197(小学)
同安区:7035792(小学)
翔安区:7889786
市教育局:2135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