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未来新冠口服药竞争仍然看重药效,若药效可比的话,其次就是比拼商业化、渠道和药品本身的性价比等诸多要素。当然新冠病毒的变异、疫苗研发接种等因素,也会影响到新冠药物的未来销售预期。”
(文/张玉 编辑/马媛媛)首个国产新冠口服药终于尘埃落定。
7月25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附条件批准河南真实生物阿兹夫定片增加治疗新冠肺炎适应症的注册申请。
这是我国首款自主研发的口服小分子新冠病毒肺炎治疗药物。事实上,早在2021年7月20日,国家药监局已附条件批准阿兹夫定与其他逆转录酶抑制剂联用治疗高病毒载量的成年HIV-1感染患者。此次为附条件批准新增适应症,用于治疗普通型新冠肺炎成年患者。
国家药监局要求上市许可持有人继续开展相关研究工作,限期完成附条件的要求,及时提交后续研究结果。
国产首款抗新冠口服药获批
公开资料显示,阿兹夫定由常俊标教授发明,河南真实生物、郑州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河南省科学院高新技术研究中心共同研发。常俊标系原河南师范大学校长,现郑州大学副书记、副校长。
真实生物成立于2012年9月,注册地为河南省平顶山市,法定代表人为王琳。真实生物是一家以研发为驱动力的生物科技公司,公司致力于治疗病毒性、肿瘤及脑血管疾病的创新药物的研发、制造及商业化。公司注册资本为8亿元,Genuine Biotech HK Limited持有其 100%股权。
2020年2月,阿兹夫定被发现可以抗新冠病毒,当年4月就被国家药监局批准开展新冠病毒Ⅲ期临床试验。2021年7月,阿兹夫定作为抗HIV药物获批上市,是全球首个双靶点抗艾滋病创新药。
今年7月15日,真实生物宣布,阿兹夫定治疗新冠病毒肺炎适应症注册Ⅲ期临床实验结果达到预期。
临床实验结果显示:阿兹夫定可以显著缩短中度的新冠肺炎症状改善时间,提高临床症状改善的患者比例。首次给药后第7天临床症状改善的受试者比例阿兹夫定组40.43%,安慰剂组10.87%。
此外,阿兹夫定具有抑制新冠病毒的活性,病毒清除时间为5天左右。在安全性方面,阿兹夫定总体耐受性良好,不良事件发生率阿兹夫定组与安慰剂组无统计学差异,未增加受试者风险。
对于阿兹夫定的药效原理,常俊标曾提到,阿兹夫定作为一种抑制病毒RNA依赖性RNA聚合酶(RdRp)的核苷类似物,能特异性作用于新冠病毒RdRp,从而抑制病毒复制。
在CIC灼识咨询合伙人王文华看来,和其他抗新冠药物相比,阿兹夫定最大的优势在于口服剂型和药价,小分子药的用药成本远低于抗体的大分子药物。和之前获批的小分子药辉瑞的Paxlovid相比,阿兹夫定也具有很大的价格优势。加之口服给药更加便利,能够在患者确诊后在最佳的治疗窗口期用药,很大程度上缩短病程,对疫情的缓解、疫情走向常态化甚未来疫情的流行结束都具有很大的助益。
不过,也有业内专家对于阿兹夫定的具体临床效果存有疑问。病毒专家常荣山告诉观察者网,阿兹夫定的作用靶点是RdRp聚合酶,行业内默沙东与Ridgeback Biotherapeutics 公司合作开发的莫努匹韦也属于口服聚合酶(RdRp)抑制剂。
“实际上,莫努匹韦的效果只能达到40%左右,连Paxlovid效果的一半都达不到。”正由于此,常荣山坦言,各地防疫部门对于阿兹夫定的具体使用情况仍有待观察。
同时值得一提的是,除了阿兹夫定,目前国内多家药企的新冠口服药也进入临床研发阶段。其中君实生物的VV116以及开拓药业的普克鲁胺已经进入临床三期,是除阿兹夫定外当前研发进度最快的两款新冠口服药。
复星医药5亿锁定国内市场
事实上,在真实生物阿兹夫定片获批上市的整个过程中,业内公司与真实生物的合作也纷至沓来。
今年4月,真实生物与新华制药签署协议,同意新华制药作为阿兹夫定等产品在中国及经双方同意的其他国家产品生产商和经营商;今年5月,真实生物又与华润双鹤签署相关协议,委托华润双鹤加工生产阿兹夫定片。
7月25日晚间,复星医药公告称,宣布与真实生物达成战略合作,双方将联合开发并由控股子公司复星医药产业独家商业化阿兹夫定,合作领域包括新冠病毒、艾滋病治疗及预防领域。
双方合作区域包括中国境内(区域1,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及未来可能在中国权益以外的全球地区(区域2,不包括俄罗斯、乌克兰、巴西及其他南美洲国家和地区)开展合作。
关于这次合作,从双方此前签订的合作框架中,足以看出复星医药的诚意。协议规定,复星医药控股子公司复星医药产业应不晚于协议签署生效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真实生物支付人民币1亿元。
针对区域1的合作,复星医药产业应在真实生物依约提供完整尽调资料并开放合作产品生产现场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约定的尽调和评估。如果尽调结果符合预期,复星医药产业应在确认尽调结果后的7个工作日内,向真实生物支付3.995亿元。该款项可由真实生物用于合作产品临床前的研究和工艺、生产、质量等方面的投入。
针对区域2的合作,复星医药产业应在真实生物依约提供尽调资料后的30天内完成尽调和评估。尽调及评估后,如认为合作产品适合在区域2进行开发和商业化,双方会就区域2合作签订补充协议,复星医药产业会在补充协议生效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真实生物支付3亿元。
双方约定,合作产品在合作区域及合作领域内的商业化费用由复星医药产业承担。合作产品在区域1销售产生的毛利,根据销售渠道不同,由复星医药产业和真实生物按照50%:50%或 55%:45%的比例进行分配。此外,真实生物享有区域 2 内合作产品的收益分成权,具体分成方式和比例待双方于补充协议进一步约定。
这无疑为真实生物解了燃眉之急。根据真实生物管理层报表,截至2021年12月底,真实生物总资产为1.41亿元,所有者权益为-1.7亿元;2021年,真实生物实现营业收入约为397万元,归属净利润为-1.16亿元。
除了真金白银投入,复星医药还承担起了后续研究工作。双方约定,在区域1,真实生物负责合作产品的临床前研究(如需)和工艺、生产、质量方面的研究,复星医药产业负责按照国家药监局的要求开展附条件批准后的临床试验。
“未来新冠口服药竞争仍然看重药效,若药效可比的话,那么就是比拼商业化、渠道和药品本身的性价比等诸多要素。当然新冠病毒的变异、疫苗研发接种等因素,也会影响到新冠药物的未来销售预期。”王文华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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