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市直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面试公告:
根据《南昌市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要求,为做好2022年南昌市市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面试工作,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资格审查合格的市直单位面试入闱人员(详见附件1)
二、面试地点及时间
地点:南昌市第十九中学高中部校区(南昌市红谷滩区岭口路988号)
时间:2022年8月6日,因疫情防控原因,请考生于当天早上7:30前到达考点。当天上午8:00前到达存包室(南昌市第十九中学高中部校区红角楼一楼),考生存放物品后于8:30分之前到达相应候考室集中报到。
三、面试准考证
(一)打印时间:2022年8月2日9:30-8月5日17:00。
(二)打印网站:南昌市人事考试网。
四、面试形式和内容
(一)面试内容: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结合医疗知识进行沟通协调、应急处理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二)面试时间:12分钟
五、成绩计算
(一)面试成绩计算方法:每组面试考官评分先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再计算其他分数的平均值,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后当场向考生宣布其面试成绩。
(二)面试时实到参加面试人员(不含违纪零分、面试零分人员)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则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环节。面试缺考人员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三)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300)+面试成绩×(40÷10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注意事项
(一)面试时请考生务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准考证、承诺书,并按公告要求参加面试。若有效身份证、面试准考证、承诺书未携带齐全,不予安排面试。面试时如出现缺席、迟到、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以零分计算,零分为无效分。
(二)考生于面试当天早上8:00之前到达红角楼一楼教室存放手机(关机)等与考试无关物品,考生存放物品后于8:30分之前到达相应候考室集中报到,在引导员组织下集中抽签确定面试的顺序。届时未到者,其面试顺序在剩下签号中随机抽定。当天上午8:45仍未到达相应候考室报到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因疫情防控原因,请考生于当天早上7:30之前到达考点。
(三)考生须按要求上交所携带的所有通讯工具、考试资料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否则,一经发现,则视作舞弊,面试成绩判零分。
(四)整个面试期间,考生全程封闭。免费提供考生中餐及饮用水。
(五)面试全程,除正常应试外,考生不得与考官及其他面试工作人员接触。面试时,只报面试顺序号,不得泄露本人身份,否则视作违纪,面试成绩判零分。
(六)考生面试结束后,须在指定地点等候,待确认本人面试成绩并签字后,必须立即离开考场、考点。
(七)考生应自觉遵守面试纪律及有关注意事项,服从面试工作人员的安排。
七、聘用上岗
体检人员名单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以各拟聘用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如遇名次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入闱体检,若笔试成绩相同则取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者入闱体检。如成绩均相同的,由用人单位采取加试方式确定体检人员。笔试或面试缺考,包括笔试只考一门考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经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面试后,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空岗,均不予以递补。聘用人员服务期不少于5年。
八、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应随时关注“江西卫生健康”“江西疾控”“健康南昌”“南昌疾控”等公众号及国务院客户端等渠道,了解我省、南昌市和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二)考生考前和考试期间,要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避免跨区域流动、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和中高风险地区;合理安排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从事高风险岗位工作的考生,至少应于考前三天调岗,并在之后完成三次检测,即三天三检。
(三)考生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自我健康监测,落实核酸检测、疫苗接种等南昌市疫情防控管理要求。认真阅知、如实填写、郑重签署《南昌市市直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面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详见附件2),于考试当天带到考场,在身份核验环节将填写完整的《承诺书》交予考务人员,并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
(四)境外、省外来(返)昌考生应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合理安排行程。境外考生应至少提前10天抵达境内;省外考生密切关注居住地及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根据防控政策要求合理安排来(返)昌时间。务必于来昌前通过微信申领“昌通码”,并提前通过“昌通码”填报入昌(返乡)登记信息。
(五)考生应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期间全程佩戴N95口罩(接受身份识别验证、面试答题等特殊情况除外);N95口罩、消毒纸巾等防护用品自备。
(六)考生入场时必须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一测一扫三查验”,即测量体温、扫“场所码”、查验昌通码、行程卡、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保持1米以上间距。
(七)考试期间,考生车辆一律不得进入考点校区。
(八)考前3天内无省外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持考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应考。考前10天内出现发热(超过37.3℃)、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情况的考生,须于考前72小时内进行3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且第3次核酸检测应在考前24小时内),并携带考前72小时内3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应考。
(九)考生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考试:
1、无准考证、身份证、承诺书等有效参考凭证的。
2、不能提供“昌通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未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未完整填写或无本人签名的《承诺书》的。
3、考前10日内有境外(含港台)旅居史;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疫情的县(市、区)旅居史的。
4、考试前72小时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且不能排除阳性感染者的。
5、进入考点第一次测量体温超过37.3℃,在隔离室进行再次测量仍不合格,并经综合研判评估不具备考试条件的。
6、被判定为新冠相关病例(确诊、疑似)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涉疫重点人员,尚在救治或医学观察等管控期内的。
7、经现场专家评估后认为不适合参加考试的。
存在不得参加考试情形的考生,请按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集中隔离、健康监测等措施,不得前往考点。
(十)考试期间,考生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
(十一)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听从考点安排保持安全距离,分批、错峰离场。送考人员应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不得在考点内滞留。
(十二)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十三)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按照新冠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对相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公告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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