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高校毕业生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
政策依据:《关于实施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人才发展政策的通知》
政策内容:
一、提高高校毕业生和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贷款额度
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与学位五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及经过认定的我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在单位正常缴存公积金的,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我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单人或双人最高贷款额度在当期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提高20万元。
二、放宽高层次人才贷款条件
经过认定的我市高层次人才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可放宽到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2至5倍。
三、施行期限
以上政策施行期限为三年。
同时,大连市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市本级最高额度由单人40万元,双人70万元,提高至单人45万元,双人80万元;其他区域由单人33万元,双人58万元,调整为单人40万元,双人67万元。
也就是说,大连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市内五区公积金贷款的单人最高额度为65万元,双人最高额度为100万元;其他区域单人60万元,双人8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