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控股公司美智光电撤回IPO文件!曾被问询分拆上市、同业竞争

热点资讯2022-07-28 12:05:42佚名

美的控股公司美智光电撤回IPO文件!曾被问询分拆上市、同业竞争

7月27日晚间,深交所官网显示,从美的集团中分拆上市的美智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智光电”)创业板IPO最终撤单。


深交所表示,由于美智光电申请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文件,根据相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美智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

美智光电创业板IPO于2021年6月29日获得受理,2021年7月24日进入已问询阶段。本次创业板IPO,美智光电原拟募集资金5.06亿元,分别投向智能前装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品质测试中心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渠道建设项目。

公开资料显示,美智光电是一家专注于照明及智能前装产品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美的集团直接或间接持有美智光电56.7%的股份,为其控股股东,何享健为其实控人。美的集团是一家覆盖智能家居事业群、机电事业群、暖通与楼宇事业部、机器人与自动化事业部和数字化创新业务五大业务板块的全球化科技集团。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深交所针对分拆上市、同业竞争等问题,对美智光电做过多次问询。

美智光电曾表示,本次分拆上市后,美的集团及其他下属企业将继续集中资源发展除美智光电主营业务之外的业务,进一步增强独立性。

对此,深交所要求美智光电说明公司业务与美的集团智能家居事业群、暖通与楼宇事业部的区别与联系等,本次分拆对上市公司突出主业、增强独立性的体现。

此外,申报文件显示,报告期内,美智光电与美的集团全资子公司美的暖通,以及美的暖通控股子公司希克斯,在线控器业务上存在同业竞争。美智光电表示,将于2021年内完全停止线控器代工业务。

对此,深交所要求美智光电结合同业竞争是否会导致发行人与竞争方的非公平竞争或让渡商业机会等,说明相关同业竞争对公司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具体依据,以及说明2021年仍进行线控器业务的原因,以及停止线控器业务后相关资产、人员、技术安排。(文 |《财经天下》周刊 郑浩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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