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野县紧急寻找次密接的公告
2022年7月27日00时13分,我县疾控中心接金乡县疾控中心协查函,函示我县居民姚某某为密切接触者,24日中午与新冠肺炎阳性人员同时段就餐。接协查后迅速对其行动轨迹及次密接进行调查,发现同时段就餐者还有黄某某1、黄某某2、张某某。目前4名密切接触者及已排查出的次密接人员已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为做好我县疫情防控工作,现将姚某某等4人在我县主要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姚某某:
7月24日14时返巨后到麟居花园东采样点。15时又至都市豪庭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约16时离开采样点。18时至新天地林记港式打边炉就餐,20时离开后前往佳和超市负一楼购物,21时离开回家。
7月25日9时至怡景苑附近小陶工作室停留一小时。10:30左右至正佳广场,在一楼亿田集成灶看燃气灶,在二楼顶上明珠逗留,11:30返家。20时至佳和雅苑A区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22:30左右回家。
黄某某1轨迹与姚某某相同,其他时间未外出。
黄某某2:
7月24日至十二中西边的鲜果李购物,返家后未外出。
7月25日5:20-6:20参加北园路花样健走队,9点到实验小学对面集贸市场蔬菜大棚购买土豆,晚饭后与张某某去招商街富豪大厦广场跳舞。
7月26日5:20-6:20参加上述健走队,9时许同张某某出门去洙水河公园健身器材活动场所,10时许返家。17:30自行再去健身器材活动场所健身,返家后未再外出。
张某某其他时间除了倒垃圾没有外出。
请在上述时间、地点与该密切接触者可能有接触或轨迹重合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镇街、村居或工作单位报备个人信息,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并主动配合进行核酸检测,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等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请广大居民非必要不离巨,非必要不到公共场所,积极主动做好核酸检测,做到不信谣、不传谣,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做到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集。
巨野县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