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关于划定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扩散,切实保障辖区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经专家组综合研判,自2022年7月29日0:20起,新增高风险区17处:楼庄镇西湖集村、楼庄镇耿庄村、楼庄镇葛徐庄村、楼庄镇孙湾村、楼庄镇马庄村、楼庄镇丁邰庄村、楼庄镇南黄口村、王集镇李庄村、魏湾镇林庄村、大集镇李八庄村、磐石街道尹坑社区、倪集街道倪集村、阎店楼镇周楼村、阎店楼镇阎店楼村、青岗集镇张大庙村、庄寨镇车寨村、古营集镇古营集村(由中风险区升级为高风险区);
新增中风险区13处:楼庄镇除高风险区外的其他区域、韩集镇除高风险区外的其他区域、大集镇除高风险区外的其他区域、安蔡楼镇除高风险区外的其他区域、阎店楼镇除高风险区外的其他区域、青岗集镇除高风险区外的其他区域、古营集镇除高风险区外的其他区域、倪集街道除高风险区外的其他区域、常乐集镇除高风险区外的其他区域、魏湾镇除高风险区外的其他区域、青菏街道杨庄社区、磐石街道南城社区、磐石街道田庄社区;
牡丹区、曹县、单县、开发区除发布的中高风险区以外的其他区域为低风险区。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