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傅政华受贿、徇私枉法一案。对受贿部分公开审理;因涉及国家秘密,对徇私枉法部分依法不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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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政华曾是第十九届中央委员,1955年3月出生,河北滦县人。他1970年12月参加工作,长期在北京市公安局任职,曾任北京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副局长、局长,北京市政法委副书记,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等职。2013年8月至2018年3月,傅政华任公安部副部长、党委委员,公安部副部长、党委副书记(正部长级),其间还曾任原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2018年3月至2020年4月,他任司法部部长、党组副书记,2020年5月起任全国政协社法委副主任,去年10月落马。7月11日,傅政华被提起公诉。
检方起诉指控,2005年至2021年,傅政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案件处理等方面提供帮助,本人直接或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财物, 共计折合人民币1.17亿余元,数额特别巨大。
检方还指控,2014年至2015年, 傅政华在担任北京市公安局局长期间,对其弟弟付卫华涉嫌严重犯罪问题线索隐瞒不报,不依法处置,致付卫华长期未被追诉,情节特别严重。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和徇私枉法罪追究傅政华的刑事责任。傅政华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傅政华庭审现场
傅政华是党的十九大以来,首个被指控犯徇私枉法罪的“老虎”。
根据刑法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傅政华之前,犯下徇私枉法罪的“老虎”还有天津市政协原副主席、市公安局原局长武长顺。2017年5月,武长顺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单位行贿、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一案一审宣判,武长顺被判死缓。法院审理查明,武长顺徇私枉法,接受他人请托,包庇犯罪嫌疑人,使之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今年3月31日,傅政华被通报“双开”。通报显示,傅政华涉及多项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完全背弃理想信念,从未真正忠诚于党和人民,彻底丧失党性原则,毫无“四个意识”,背离“两个维护”,政治野心极度膨胀,政治品行极为卑劣,投机钻营,利令智昏,为达到个人政治目的不择手段;
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拉帮结派,结党营私;
在重大问题上弄虚作假、欺瞒中央,危害党的集中统一;
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长期结交多名“政治骗子”,造成恶劣影响;
长期违规领用和携带枪支,形成严重安全隐患;
对纪法毫无敬畏,执法犯法,徇私枉法,擅权专断,恣意妄为,造成严重恶劣政治后果;
长期搞迷信活动,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特权思想极为严重,生活奢靡享乐,长期违规占用多套住房、办公用房和多辆公车供个人及家庭享受,长期安排多名公职、现役人员为个人及家人提供服务,频繁接受高档宴请和旅游安排;
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严重破坏政法队伍政治生态;
贪婪腐化,大搞权钱交易,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随着傅政华受审,被中纪委点名曝光的多名“孙力军政治团伙”成员都已出庭受审。本月初,孙力军受贿、操纵证券市场、非法持有枪支一案一审开庭,孙力军被控受贿6.46亿余元。
资料图 孙力军
除了孙力军和傅政华,该团伙中还有一名成员也敛财过亿。今年6月17日,江苏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王立科受贿、行贿、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伪造身份证件一案一审开庭,王立科被控受贿4.4亿余元。傅政华、孙力军、王立科3人都在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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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凡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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