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31类重点人员和有市域外旅居史来(返)伊人员集中核酸检测的通告
为加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防范疫情输入传播,落实“四早”要求,保障全县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安排部署,决定对31类重点人员和近7日以来有市域外旅居史来(返)伊人员进行集中核酸检测,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核酸检测对象及检测次数
1、31类重点人员(不含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高中生), 集中核酸检测期间至少进行1次核酸检测。
2、近7日(2022年7月24日以来)有市域外旅居史的来(返)伊人员(含31 类重点人员),3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两次采样时间间隔不少于24小时),即“三天两检”。
二、集中检测时间
重点人员集中核酸检测采样时间:2022年7月31日-8月2日(本周日至下周二)。
三、核酸检测方式
本次核酸检测采用混采方式
四、临时采样点分布(见附件2)
五、核酸检测要求
1、 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照责任分工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全面排查并负责通知、组织来(返)伊人员和重点人员到就近的临时采样点进行采集。属地乡镇(街道)做好组织、宣传及现场秩序维持工作,避免人群过度聚集。
2、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对近7日内有市域外旅居史的来(返)伊人员开展全面排查,督促指导其在集中核酸检测期间完成“三天两检”。
六、注意事项
1、参加检测人员要携带手机、身份证,佩戴口罩,有序排队,保持2米以上间隔,不交谈,不聚集;未满16周岁或患有疾病人员需由监护人陪同。
2、接种新冠疫苗未满48小时的人员不得参加此次核酸检测。
3、来(返)伊人员和31类重点人员在采样现场严禁拍照录像、严禁发布虚假言论;对拒不参加、不听从指挥或扰乱秩序的人员,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
1、31类重点人员范围
2、 伊川县临时核酸采样点位置
3、 县、街道、乡镇联系电话
伊川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7月30日
附件1
31类重点人员范围
一、医疗机构就诊人员
1、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病例;
2、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3、住院患者中严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
4、新入院患者;
5、入院患者陪护人员。
二、风险职业人员
6、跨境交通工具司乘、保洁、维修等人员;
7、口岸进口物品搬运人员;
8、进口冷链食品储存加工企业一线人员;
9、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
10、定点医院的工作人员;
11、普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相关医务人员;
12、海关、移民管理部门等其他直接接触入境人员和物品的一线人员;
13、快递、外卖人员;
14、酒店服务人员;
15、装修装卸服务人员;
16、口岸管理服务人员;
17、交通运输服务人员;
18、商场超市和农(集)贸市场工作人员等;
19、普通医疗机构除发热门诊以外的工作人员。
三、特殊机构场所人员
20、学校和托幼机构、培训机构人员(不含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高中生);
21、养老和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人员;
22、精神专科医院人员;
23、监管场所人员;
24、生产车间人员;
25、建筑工地人员。
四、社区管理重点人员
26、出院(舱)后的新冠肺炎感染者及其同住人员;
27、入境人员;
28、区域协查人员;
29、涉疫场所暴露人员;
30、解除闭环管理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
五、药店“四类药品”登记使用人员
31、 药店“四类药品”登记使用人员
附件2
伊川县临时核酸采样点位置
附件3
伊川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 0379-68369659 0379-69375660
城关街道办0379-69369282 河滨街道办0379-68355003
鸦岭镇0379-68521003 葛寨镇0379-68531003
高山镇0379-68510003 彭婆镇0379-68562003
平等乡0379-68541003 白元镇0379-68467003
鸣皋镇0379-68578003 水寨镇0379-68441003
酒后镇0379-68491003 白沙镇0379-68501003
半坡镇0379-68592003 江左镇0379-69988288
吕店镇0379-6855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