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洛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工作安排,洛龙区将于7月31日—8月2日(本周日至下周二)开展重点人员集中核酸检测,具体情况如下:
●重点人员范围及检测次数
(一)31类重点人员(不含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高中生),集中核酸检测期间至少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二)近7日(7月24日以来),有市域外旅居史的来(返)洛人员(含31类重点人员),须3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两次采样时间间隔不少于24小时),即“三天两检”。
●采样时间、地点
(一)采样时间
重点人员集中核酸检测采样时间:7月31日—8月2日(本周日至下周二)每天上午7:00—10:00,下午16:00-20:00。
(二)采样地点
市民朋友检测时请规范佩戴口罩保持2米间距避免人员聚集引起交叉感染
附:31类重点人员范围
一、医疗机构就诊人员
1.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病例;
2.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3.住院患者中严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病例;
4.新入院患者;
5.入院患者陪护人员。
二、风险职业人员
6.跨境交通工具司乘、保洁、维修等人员;
7.口岸进口物品搬运人员;
8.进口冷链食品储存加工企业一线人员;
9.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
10.定点医院的工作人员;
11.普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相关医务人员;
12.海关、移民管理部门等其他直接接触入境人员和物品的一线人员;
13.快递、外卖人员;
14.酒店服务人员;
15.装修装卸服务人员;
16.口岸管理服务人员;
17.交通运输服务人员;
18.商场超市和农(集)贸市场工作人员等;
19.普通医疗机构除发热门诊以外的工作人员。
三、特殊机构场所人员
20.学校和托幼机构、培训机构人员;
21.养老和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人员;
22.精神专科医院人员;
23.监管场所人员;
24.生产车间人员;
25.建筑工地人员。
四、社区管理重点人员
26.出院(舱)后的新冠肺炎感染者及其同住人员;
27.入境人员;
28.区域协查人员;
29.涉疫场所暴露人员;
30.解除闭环管理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
五、药店“四类药品”登记使用人员
31.药店“四类药品”登记使用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