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经宁明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我县全域实行静默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静默时间: 自2022年7月31日8:00时起,暂定3天。
二、静态管理期间,全县保持静默状态,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核酸检测,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身体健康。暂停各类聚集性活动;全县实行临时交通管制,除保供、保产、保稳、防疫车辆外(凭证通行),不符合规定的社会车辆不运行,不流动。
三、静态管理期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除承担疫情防控任务和维护城市基本运行的人员外,一律居家办公,或在所在社区(村)转为志愿者,全面参与核酸检测和社区服务工作。企业(项目)严格落实防控指南,实行闭环管理。商超、医疗卫生机构等要保障群众正常生活、就医需求。其他人员除接受核酸检测和紧急就医外一律足不出户。如遇紧急情况确需外出,可向社区、村(居)委会申请或拨打110、120,实行全程闭环管理。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
四、对拒不服从管理、私自闯卡进出、隐瞒行程的,将依照疫情防控规定严格追究责任。鼓励监督举报不服从管理的人员和行为,请广大人民群众相互告知、主动配合,共同筑牢我县疫情防控屏障。
宁明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