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通化的王先生看到老板说要让他停岗的时候,很是意外。原因是他在公司大会的时候,打了2个哈欠。
他第一时间和老板解释,自己是刚结束夜班,太困了所以没忍住。当他以为老板一定会理解的时候,一道公司出示的红头文件彻底改变了他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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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上称:“王先生故意耍怪,扰乱大会进度,不尊重自己,不尊重领导,在员工中造成十分恶劣的影响,通报其回家待岗,待岗期间每月200元工资。”
可谁也没想到,王先生的待岗竟持续了18年,如今王先生已经54岁了,这中间到底发生了什么?
后来王先生更是痛心地说:“2个哈欠,毁了我的一生!”
那事情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这一切,还得从200年的一场加班说起……
01 2个哈欠,按下央企工作暂停键
王先生是吉林通化人,所在单位中国石油吉林分公司(是国企也是央企),在公司里他负责加油站加油的工作。
10月25日,正是他轮值夜班,时间是下午四点工作到次日上午八点。第二天十点左右,他刚交完班,和平时一样回家吃饭睡觉。
“下午一点到公司开会”,刚吃过饭,还没等补个觉,就接到了公司的短信通知。
会议持续到下午五点,王先生眼睛已经快睁不开了,下意识打了两个哈欠。“你要是想睡觉,就回家,不用上班了”,经理怒着眉毛,眼睛盯着他,声音也提高了八个度,一下子把王吓个激灵,王马上站起来解释。
王说自己刚上完夜班,实在没忍住。但是,王先生的这个解释,不仅没让经理理解,反而将其惹怒,在极度愤怒下,经理当场表示,要让王先生回家待岗。
当时王先生,虽然很郁闷,也很委屈,但他也没多想,以为顶多就是在家待几天,罚点款,等领导气消了,他就可以回去上班了。
企业通报
然而事实并不是他想的那么简单。一天后,王先生等来一份红头文件,醒目的标题“中国石油吉林通化销售分公司,柳河经营处文件”。
内容是王先生扰乱大会进度,对领导不尊重,不尊重全体员工,造成十分恶劣的影响,为了维护企业形象,让王先生待岗,待岗期间生活补贴200元。
原本几千块稳定的工作,现在只剩下200元的待岗,这让一个上有老下有小的中年人如何接受?
王先生自然无法接受这样的结果,与领导交涉不成。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11月,王先生向当地的仲裁机构提出劳动仲裁,诉求有二:
一是要求单位撤回待岗要求,立刻恢复其工作,并补偿待岗期间全部工资。
二是要求经办处领导对其错误通报,向其道歉,并补发长期以来延长工作时间的全部工资。
2004年12月,当地仲裁委开庭审理,双方各执一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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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陈述:当时打哈欠只是因为夜班结束没有休息太困导致,并且公司实行16小时-24小时工作制,却没有任何加班费用,应该给予补偿。
公司领导作为被申诉人陈述:当时王**在大会上,打哈欠故意发出古怪声音,两次打扰大会进度,极力劝阻却不听,造成极其恶劣影响,所以才发出通报。对于超长工作制,这个已经向当地劳动局和社保局备案,不存在超时工作的情况。
最后,仲裁法庭给出审理如下:
申诉人王先生应待岗学习,对自己的行为有一个正确的思想认识,之后要向公司领导及员工公开道歉,争取尽快上岗。
申诉人做到“通报”要求之后,被申诉人要在一周内安排其回到工作岗位。另外,申诉人的工作虽实行延长制度,但根据相关人员证言,被申诉人应该支付申诉人相应补偿金两万元。
正当王先生觉得,工作保住的时候,事情又出现了反转。
02一次撤回,开启18年维权
不久后,王先生收到了当地仲裁委的一封文件,声称当时的仲裁在程序上出现了问题,所以撤回之前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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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不能理解,开始多次提起劳动仲裁,等来的都是不予受理的决定。越是这样,越让他感觉困惑。他通过多方了解,原来县级仲裁机构管不了央企的纠纷案件。
事已至此,他决定上告到当地法院。
此次公司作为被告方,表明对王先生的通报已经得到仲裁机构的认定,是合理的。另外,对于加油站工作性质的特殊,延长时间制已经上报当地劳工局,对于补偿延时工资早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不可能实行。
王先生为了证实自己说的属实,还提交了四位同事的证言,证明自己确实前一晚上班,在大会上只是打了两个哈欠,声音确实有点大,但没有特意搞怪。
而被告也向法庭提交了六名参会人员的证词,说当时王先生搞怪,顶撞领导,扰乱会议。
最终的审理结果,遵从《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原告作为公司员工,应服从公司安排,对原告上诉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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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对这样的判决表示不服气,他再次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这样的结果,对于王先生而言,自然是火上浇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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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王先生继续提出再审申请,法院依旧不予审理。这时王先生也明白,一个人的力量要如何与偌大的央企公司来抗争。
他明白起诉这条路行不通了,他联系到华商连线,这是山西的一家网络媒体,公开说自己遇到的“难事”。
王先生表示:“当时,单位找的那6个证人,都是公司的中层干部,还有几个根本就不在大会上。”
他心里认定自己根本没有输,自己的两个哈欠如何换得公司这么轻易的待岗处罚”,他开始从当时红头文件的主体,尝试找出问题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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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分一个员工,不用通过工会组织吗?就算是处罚,最后每个月只给200元,这真的合理吗?
2017年,他决定通过当地法院网页上的信访评查程序,来讨一个公道。此次开庭有三次,双方仍是各有说辞,最后仍是没有结果。
2年后,在通化中院王先生又争取到了三次开庭,仍没有结果。
5年过去,王先生心里的结仍旧没有解开。时间太长了,物是人非,有些领导都已经换了,唯一没变的是那份通报。
18年,人生能有几个18年,王先生的18年是在维权中度过的。他只想回到工作岗位,维护自己的权益,有错吗?
到底是王先生的执念,还是追求事实真相的执着,时隔18年,王先生的人生有何改变?
03待岗18年,是福还是祸
中国石油公司的韩先生,面对记者的采访是这样说:
“现在公司的负责人很多都已经调任,对于这个案件,早在2008年,也已经终审。但是王先生坚持通过各种渠道,申请自己的诉求是他的事情。作为公司,并没有和王先生解除劳动合同,还照常给他发补贴,也是出于对弱势群体的照顾了。”
合同还在继续,这又是怎么回事?
记者通过了解,当年的事情又有了新的反馈,说是王先生工作散漫,在大会上确实有当众搞怪,辱骂领导,影响大会进度的行为。
而后王先生在诉讼期间,合约到期,他还主动签了续约合同。
时隔18年,这两个哈欠的原委已经没办法证实,但王先生的生活确实大变样。
那时,王先生和妻子都是在职员工,孩子也刚出生不久,父亲还在世。后来,王先生辗转于上诉和维权的路上,妻子成了家里的顶梁柱,因为公司没有解约,他不能重新找正式的工作,只能做一些辛苦的体力活。
王先生的父亲是老一辈石油职工,偶尔还要接济他的生活,在他父亲去世之前还在关心他维权的近况。
遗憾的是,他父亲去世,这个事情也没有结束。同时,王先生也没法和儿子解释,为什么他18年也没有一个正式工作。
现在的他,虽没得到自己想要的维权结果,但他也表示,公司一直在给他的卡里打钱,有时候工资的额度也会上涨。
如今,他已54岁了,妻子马上退休。孩子也毕业考上了公务员。他很感谢妻子的包容理解,也感谢父亲对他的支持,现在他只希望孩子可以有自己稳定的生活。
其实,在网上也有一些律师,对王先生的遭遇发表了看法。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良善表明,劳动者打哈欠之后,用人单位可以认为其“顶嘴”,但直接安排劳动者待岗,做法有些欠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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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锦路律师事务所王小奔律师,也认为用人单位对于王先生的行为,实施待岗处理不太适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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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了专业律师的说法,希望王先生可以有一丝欣慰,这证明职场遇到不合理,我们完全是可以合理维权。
如果王先生可以早早得到一个答复,这18年会不会有一个不一样的人生。
我曾在知乎上看过一个帖子:在工作中遇到明显的不公平,是该要个说法,还是默默忍受了?
大多数人的回复:忍了。因为维权不仅工作没了,还会有不少额外的支出。
确实,大多时候,我们都是在忍耐。
但我想说,如果你的单位真的毫无下限,请勇敢地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权。为此,我去查询了维权途径,分享给朋友们:
一是协商,在当事人发生劳动争议后,可以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自行解决争议。
二是调节,当事人可以通过向单位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调节。
三是仲裁,因确定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可以向当地仲裁委提出仲裁。
四是诉讼,当事人对仲裁存在不服情况,可以在规定日期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五是监察、举报,我们可以向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提起监察举报。
看完了王先生的故事,我切真地掌握了几条法律知识。希望这个事,可以为更多工作的朋友们敲醒警钟!
参考资料:
华商联线:《员工夜班后公司会上“打呵欠”被待岗,引发18年难了劳动纠纷,律师: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待岗需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