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时代周报 作者:李静
正值夏季,许多餐馆家推出各式凉菜。但令人想不到的是,凉菜不是想卖就能卖的。
近日,安徽合肥多个餐馆因卖凉拌黄瓜被罚款5000元,引起各方关注。其中,包河区王良才酸菜鱼望湖城店因无资质在外卖平台上售卖凉拌黄瓜,被处以5000元罚款;庐阳区又驰餐饮店也因在网上销售凉拌黄瓜被罚款5000元。
同时,在安徽池州,也有餐饮店老板发帖反映,称自己在店内“拍黄瓜”做凉菜,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5000元。
卖“拍黄瓜”为何会被处罚?一时间,网友们议论纷纷。
不只在安徽,今年以来,山东多家餐饮店也因为销售凉菜被罚。
今年1月,山东肥城市非撸不可烧烤店、肥城市伟顺辣子鸡店均因为未取得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在网络平台经营凉菜,被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上述处罚原因,均是因为商家未取得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经营凉菜。
销售凉拌菜都需要资质?
7月27日,合肥市市场监管局餐饮服务安全监管处处长戴芙蓉在接受相关媒体采访时表示,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时候需要申请经营项目,若制售凉菜需要有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
“冷食食品安全风险较高,容易滋生微生物,所以加工的过程控制要求很严。为防止被微生物污染,要求要有专间制作等尽可能减少环境造成污染。”戴芙蓉表示,小型餐饮店经营许可范围没有冷食类经营项目的情况,可能因为验收环节达不到验收标准。
不过,对于这件事,网友们却看法不一。有网友认为“迷惑”“离谱”,违法所得仅15元,但处罚高达5000元,超过违法所得的333倍;也有网友认为处罚合理,管得严是对消费者负责。
更多网友则表示,卖凉菜居然还需要专门办理许可,“被科普了。”
部分从业者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确实知道有冷食类食品经营资质的存在。8月1日,餐饮从业者小刘告诉时代周报记者,“凉菜更容易有细菌滋生,所以制作所需要的卫生条件更严格,不是想卖就能卖。”
同日,时代周报记者在某外卖平台上搜索“拍黄瓜”发现,可以售卖“拍黄瓜”这款凉菜的餐饮门店,经营项目均包括冷食类食品制售。
5000元是最低罚款
事实上,根据2018年1月正式实施的《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未履行相应备案义务的,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整改,拒不改正的,可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也就是说,5000元是最低处罚。
另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戴芙蓉表示,在日常餐饮安全监管中,会遇到很多规模较小餐饮店因不知情等原因出现无冷食制售许可制作凉菜的情况,面对这样的情况,会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柔性处理原则,比如首次发现在店内无许可销售黄瓜凉菜,会警告并责令改正。
“相对于荤菜,素菜的风险又低一点,面对实体店出现类似于销售黄瓜凉菜的情况,市场监管部门会在首次警告责令改正,如果拒不整改,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处于5000元左右的罚款。”戴芙蓉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