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1日—2022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汽车经销商通过“我的江宁”APP专用程序,录入新增个人购车者订单信息,订单信息一经录入不得更改。信息主要包括:
1、购车人基本信息(姓名、有效身份证件、本人手机号);
2、购车订金凭证(POS小票、银行对公转账凭证或微信、支付宝对公转账凭证等);现金支付购车订金的或手写收据订金凭证的,不在本次补贴申报范围;
3、购车合同;
4、订购车辆型号及价格。
自2022年8月1日起,在江宁区注册纳税的限上汽车销售法人企业订购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车辆(不含二手车),且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购车上牌的个人消费者,按照购车发票先后顺序先购先得,发完即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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