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创新型大学生宜居工程办理流程
(一)过渡期大学生来银就业创业申报低租金人才公寓的,申请人填写《银川市创新型大学生宜居工程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信网学籍证明等,直接向银川人才工作服务局人才服务窗口提出申请。
(二)已就业创业的创新型大学生申报人才公寓、共有产权房、生活补贴或购房补贴的,申请人填写《银川市创新型大学生宜居工程申报表》,所需证明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信网学籍证明等;在银就业的大学生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就业劳动合同,在银自主创业的大学生需提供营业执照、纳税证明等;在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证明;申请购房补贴的还需提供购房合同或房产证、已婚需提供结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1.申请共有产权房、人才公寓:申请入住共有产权房或人才公寓的,按照企业所在地,分别向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银川综合保税区及银川滨河新区提交上述材料,由各区、园区研究解决。各区、园区每季度向银川人才工作服务局报备解决情况。
2.申请购房补贴、生活补贴:申请人应在自毕业证书签发之日起2年内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各项条件进行核查,符合条件的在其申请表中加具推荐意见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各区、园区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加具推荐意见后报送银川人才工作服务局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