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紧急提醒
发布时间:8月4日(海口发布)
一、2022年7月24日(含)以来有三亚市,7月30日(含)以来有儋州市、陵水县、临高县、五指山市旅居史,必须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居(村)委会报告,并尽快到核酸检测点开展1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居家健康监测,不去人员聚集场所,结果阴性后,务必要完成“五天四检”措施。
二、 如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时,立即就近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排查,如实告知医生流行病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各街道、村、社区,全市各企事业单位立即组织网格化排查和主动摸排,对重点人员第一时间落实健康管理措施。阻击疫情需要全体市民的共同努力,请各位市民游客朋友积极配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对于因不配合防控工作而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