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8月4日电(记者苏斌、王镜宇)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简称“CBA联赛”)主办方日前公布了《2022-2023赛季CBA联赛球员选秀、工资帽、聘用及交易管理规定》(简称“《管理规定》”),2022-2023赛季将是CBA联赛实行工资帽制度的第三个赛季。CBA公司有关负责人日前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表示,CBA公司希望通过工资帽制度的实施,规范各CBA俱乐部的运动员薪酬,引导各俱乐部健康可持续发展。
工资帽规范运动员薪酬、引导俱乐部健康可持续发展
在2017年8月举行的CBA公司财务及薪酬委员会会议上,有关限薪和注册转会制度的改革作为重要议题被提出。与会的俱乐部投资人和总经理明确提出,要积极推进设置工资帽、鼓励各俱乐部自主培养年轻球员、推出球员标准合同、扩大和规范球员交流方式等工作,并为此成立了工作小组。
2021年5月1日,2020-2021赛季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CBA)总决赛第三场比赛现场。新华社记者沙达提摄
在2020-2021赛季之前的三个赛季,CBA公司一直在为工资帽的推出做准备,其中标准合同的使用是重要一环。2018-2019赛季,CBA开始测试标准合同,2019-2020赛季全面试行。在此基础上,包含工资帽相关规则的《2020-2021赛季CBA联赛球员注册、报名管理规定》得以在2020-2021赛季前推出并实施。
“CBA公司希望通过工资帽制度的实施,规范各CBA俱乐部的运动员薪酬,引导各俱乐部健康可持续发展,逐步管理好运动员和身边人的预期。”该负责人表示,联赛是一个共生关系,多方利益需要逐步平衡。如果球员在联赛中表现出色,除了工资收入之外,还能从商业赞助等方面获得收益。联赛机构同时希望俱乐部除了靠资金投入之外,也通过俱乐部文化建设、硬软件环境等吸引球员长期效力。
“CBA联赛不仅仅是一个商业联赛,它承担着推动篮球运动在中国的发展,以及为国家队输送人才等重要使命。绝大部分球员最终也会从一个健康有序发展的CBA联赛中受益。”
3月17日,吉林队球员姜伟泽(左)在比赛中带球突破。新华社记者潘昱龙摄
CBA公司表示,工资帽制度的实施,在联赛整体发展、俱乐部建设、运动员职业生涯发展、媒体及球迷几个层面都带来了积极影响。CBA联赛始终将“做最具价值的体育联赛”作为使命,一个规则统一的竞争环境是CBA联赛做大、做强的基础之一。工资帽制度的适时推出,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俱乐部间的信任度,同时俱乐部薪酬及财务管理水平在一定程度上获得了规范和优化。
该负责人表示,工资帽制度的实施,有效遏制了国内运动员薪资增长过快的趋势,规范和管控了各方预期,防范风险的发生。运动员也通过工资帽制度了解国家相关财务、税务知识,有助于让球员们认识到遵守相关财务、税务规定,配合工资帽制度实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他表示,自从工资帽制度推出以来,社会各界、媒体和球迷通过官方渠道了解了工资帽相关制度,各方都认为这是一个联赛健康发展的基础,是件好事。大家也希望这项制度得到长期坚持,并提出了很多有益的建议和意见。“我们也将根据CBA联赛实际,对工资帽制度不断进行优化。工资帽制度的建立也是为了促进联赛良性发展,规范俱乐部行为,避免无序竞争。”
CBA联赛近两个赛季单支球队国内球员整体基本工资帽下限呈连降趋势。对此该负责人表示,下调整体工资帽下限,是考虑到目前的市场环境和俱乐部实际运营的情况。但这只是针对俱乐部整体工资帽下限的下调,俱乐部整体工资帽上限保持不变,主要是考虑到合同的延续性以及保持工资投入的基本稳定。
辽宁男篮俱乐部始终享有郭艾伦顶薪独家签约权
郭艾伦日前通过经纪团队向辽宁队提出了转会申请,引发外界关注。根据《管理规定》,俱乐部在相关聘用合同到期后继续拥有该球员顶薪合同(D类)独家签约权。符合条件的俱乐部,须在不迟于球员原合同到期前30日,向该球员提供D类合同并按规定书面通知对方;如因球员原因拒绝续约的,俱乐部仍保留D类合同独家签约权直至俱乐部放弃或转让此权利。
4月14日,辽宁队球员郭艾伦(中)在比赛中带球突破。新华社记者彭昭之摄
CBA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涉及两种情况:第一是俱乐部提供顶薪合同,球员未签订;第二是双方签订了顶薪合同。第一种情况,按照目前的规则,俱乐部在规定时间内,向球员提出顶薪续约后,即享有独家签约权,但并不代表球员只能和原俱乐部签约。原俱乐部可与CBA联赛的其他俱乐部交易,转让D类独家签约权。这已有先例,如上赛季的王哲林,福建俱乐部在申请D类独家签约权后转让至上海俱乐部。设置D类顶薪合同的初衷也是维护联赛可持续发展,增加比赛的观赏性。在第二种情况下,双方签订了顶薪合同,运动员在合同履行一年后可以转会。
郭艾伦目前面临的处境,让人联想到上赛季CBA开始前的另一位中国男篮国手周琦。当时他未接受新疆俱乐部提供的顶薪合同,退出上赛季CBA联赛,加盟澳大利亚篮球联赛东南墨尔本凤凰队。
周琦加盟东南墨尔本凤凰队海报
该负责人解释说,郭艾伦和周琦的情况差不多,都属于合同到期,原俱乐部享有顶薪独家签约权,直至俱乐部放弃或转让该权利;如果郭艾伦选择效仿周琦前往海外联赛效力,则原俱乐部无权干涉,待其返回CBA联赛时,辽宁俱乐部仍享有其CBA联赛顶薪独家签约权。
“CBA联赛也欢迎、鼓励和支持国内球员去海外的高水平联赛打球,进一步提高自身的竞技水平,最终能够代表国家队在国际大赛的赛场上打出好成绩。”该负责人说。
严禁各种形式“阴阳合同”
对于现行工资帽制度下有可能出现的“阴阳合同”,该负责人表示,球员与俱乐部签署的《聘用合同》中已明确,《聘用合同》是双方明确权利义务的唯一合同,在球员注册时也须提供球员及俱乐部签订的《诚信承诺书》。
同时,《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纪律准则》中设有单独章节,明确“违反诚信原则的处罚”,其中就包括签订“阴阳合同”的处罚。对球员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赛若干场直至上报暂停(停止)或取消注册资格1到2年的处罚;对俱乐部的处罚包括警告、取消当赛季的评优资格、收回已获得相关奖项、暂停国内球员交易、暂停注册外籍球员、核减联赛经费、罚款等;对违规的俱乐部负责人、相关人员也有不同程度的处罚。
“CBA联赛严禁各种形式的‘阴阳合同’,纪律准则也有明确及严厉的处罚措施。”该负责人说,“出现‘阴阳合同’一定是俱乐部和球员双方的责任。根据公司现有规定,在发现相关线索后,将会按照相关权限和流程进行调查、取证,查实后将根据纪律准则进行处罚。”
在保护球员权益方面,CBA公司一直在做积极努力和尝试。从2019-2020赛季起推出的CBA球员合同保障险,保障球员在因伤病无法参赛期间,薪酬发放能够得到保障,同时也减轻了俱乐部的经营压力。此外,球员“康复险”也在积极推进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