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大连网约车能收燃油附加费吗?
答:不能收。
2022年8月10日起,大连市主城区(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区)出租汽车每车次征收1元燃油附加费。
■ 8月10日零时前,出租汽车驾驶员不得擅自收取燃油附加费。
■ 8月10日零时后,如果乘客打车时车辆未粘贴告知书或无法提供1元手撕发票的,乘客可以拒绝支付1元燃油附加费。
对于在8月10日零时前擅自收取燃油附加费、8月10日零时后不按规定在车内张贴告知书、拒绝提供燃油附加费手撕发票或纯电动巡游出租车驾驶员收取燃油附加费等行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但是,根据《大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与巡游出租汽车实行政府定价不同。因此,网约车不在此次燃油附加费征收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