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8月5日消息,日前,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通报称,接受印度商工部于2022年5月6日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阿联酋的耐热玻璃器具(Opal Glassware)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建议,决定继续对中国和阿联酋的涉案产品以到岸价(CIF)方式分别计征30.64%和4.38%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该措施自本通报发布于官方公报之日起生效。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7013项下的产品。
热点资讯2022-08-06 10:05:55佚名
据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8月5日消息,日前,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通报称,接受印度商工部于2022年5月6日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阿联酋的耐热玻璃器具(Opal Glassware)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建议,决定继续对中国和阿联酋的涉案产品以到岸价(CIF)方式分别计征30.64%和4.38%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该措施自本通报发布于官方公报之日起生效。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7013项下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