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关于调整部分区域疫情风险等级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形势,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经专家组综合研判,自2022年8月6日8时起,将曹县楼庄镇王楼村、曹县楼庄镇万隆小区、曹县楼庄镇忠义寨村、曹县楼庄镇耿庄村、曹县魏湾镇崔庞庄村、曹县青岗集镇张大庙村、曹县韩集镇周庙村、曹县普连集镇钟口村、曹县青菏街道阳光城市小区、曹县倪集镇石河村调整为中风险区。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