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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白杨
编辑 | 孙大圣
2022年8月5日,“辱母案”当事人于欢在聊城举办了结婚仪式,不少网友对他表示了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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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也有不少网友想起了当年的“辱母杀人案”,纷纷点赞他当年的勇敢。
甚至还有人将于欢和张扣扣联系了起来,直言:于欢是幸运的,张扣扣是不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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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幸运与否,需要我们把时光推到2016年“辱母案”发生的时候,看看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或许我们会恍然大悟!
01
2016年4月14日,山东聊城原本也是一片春意盎然,散发着蓬勃生机。
然而在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却迎来了一批不速之客。
以赵荣荣为首的9人陆续来到了源大公司。他们以盯守、限制离开、叫骂等方式,扰乱源大公司秩序,以此向源大老总苏银霞索要债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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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银霞就是本案当事人之一,也是“辱母案”中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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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共场合下,如此之行径,俨然地痞流氓,但事情并没有就此完结。
傍晚时分,几人干脆就在源大办公楼的门厅前开始了自助野餐。
他们架起烧烤摊,开始烧烤,他们就这样一边吃着烧烤,一边喝着酒,以此继续向苏银霞索债。
但是一直未能得到苏银霞的回应,期间他们轮流盯守,此后杜志浩、杜建岗等人相继赶来。
晚上8点48分,郭彦刚几人盯守的有点不耐烦了,于是进入办公楼,要求苏银霞及其儿子于欢等人回到公司办公楼的接待室,进行逼债。
晚上9点53分,杜志浩、张博、李忠等8人相继来到了接待室向苏银霞等逼债,期间将苏银霞和于欢的手机没收。
随后上演了一场电视剧里才有的催收债务的戏码。
杜志浩深吸了一口手中的香烟,吐出一缕浓烟,随后突然将烟头弹在了苏银霞身上,并大肆辱骂苏银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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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杜志浩更是做出了一些下流之事,他褪下自己的裤子,暴露出自己的下体,对着苏银霞左右晃动,最近距离苏银霞只有30公分左右。
此外,杜志浩又向一旁的于欢发出“啧啧啧”类似于唤狗的声音进行侮辱。
随后又以逼债为由将于欢脚上的耐克鞋脱掉,并将鞋子凑到苏银霞鼻子前,让她闻。
当即被苏银霞用手拨开,杜志浩便脱去于欢另一只鞋扔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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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接着,杜志浩上前凑到于欢面前,用手拍打于欢的面颊。
于欢躲闪,被其他人揪住头发控制,并将其按压住不准起身。
此后杜志浩又多次用言语辱骂苏银霞、于欢以及其姐姐,大多是污言秽语。
晚上10点左右,当时陪同苏银霞一同进入接待室的员工马金栋,被允许离开。
出了接待室的马金栋当即让外面另一名员工刘付昌报警。
十分钟左右的时间里,民警朱秀明便带着另外两名辅警赶到了源大公司。
在员工的指引下,他们来到了杜志浩等人闹事的接待室,问了一句:“你们谁报的警?”
杜志浩见了民警稍有收敛,说道:“没人报警,我们也没有闹事,就是前来索要欠款。”
苏银霞和于欢见了民警,便纷纷指着杜志浩等人:“他们有殴打行为!”
杜志浩等人则矢口否认,朱秀明劝诫道:“你们要账归要账,不能打架。打架就不是欠钱的事了!”
在民警的调解下,现场氛围稍有缓和,然而这不过只是碍于民警执法。
风平浪静的表面,其实早已暗潮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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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原本以为民警的到来,今日之事也可就此息事宁人了,但事实并非如此。
在经过一番调解后,杜志浩等人稍稍平息了情绪。
后三名警员相继离开接待室,于欢和苏银霞也想着跟着一起出去,却被杜志浩等人阻拦。
杜志浩强迫于欢坐下,于欢抵抗不从。
杜志浩怒火中烧,叫人强行进行压制,将于欢逼迫至接待室东南角。
情急之间,于欢拿起身旁办公桌上的一把水果刀,往身前一划,杜志浩等人向后退却。
于欢举着手中的水果刀,指着杜志浩等人大声喊到:“别过来!”
杜志浩也不是吃素的,一边辱骂,一边上前想控制住于欢。
可于欢此时已经失去了理智,拿刀捅刺了靠近的杜志浩和程学各一刀。
见状,一旁的严建军、郭彦刚等人上前围住于欢,在拉扯中,先后被于欢捅刺一刀。
接待室里的动静,很快引起了外面民警的注意,他们随即返回接待室,将于欢控制住。
受伤的四人被紧急送到县人民医院救治,其中杜志浩一人因抢救无效死亡。
事后,于欢被拘捕,据警方调查,这是一场因为暴力催收而引发的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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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当事人苏银霞为冠县源大公司老总,在经营过程中,曾用丈夫名下的一套住房作为抵押,向
吴学占和地产老板赵荣荣借款共计135万。
借款时,双反口头约定借款月息为10%。
在此后,苏银霞前前后后还款183.8万,仍未还清。这才有了前面说的赵荣荣带人前去催收的事情。
于欢早前为了帮助母亲分担工作,来到母亲苏银霞公司上班,历经了母亲被辱的过程,后失去理智,导致了一死三伤。
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最初掌握的事实认定,经过审查后作出了一审判决,以故事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附带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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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下来后,于欢提出上诉。
不久后,一篇名为《刺死辱母者》的文章在网络上引起了轩然大波,引发了众多网友的关注。
以至于案件涉及的“辱母杀人”“激情自卫”等关键词都登上了各大媒体热搜。
文章中关于催债人的恶劣行径,刺痛着人们,众多网友被激怒,舆论一时间倒向了于欢。
甚至还有人认为以孝杀人“可以谅解”,还引经据典,提出应当“以孝治天下”。
但如果指望通过“血亲复仇”“以暴制暴”来达到网友所说的公正,那无疑是舍本逐末。
鉴于案件影响重大,最后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山东省检察院纷纷介入调查,再次对此案进行全面的审查,最终案件迎来了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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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最高检会同山东省检成立了专案组,前往冠县、聊城等地,展开调查。
最高检先是听取了山东省检以及聊城市检的工作汇报,并对此案材料进行了审阅。
接着就掌握的资料,来到案发现场进行侦察、比对。
并对涉案人员进行了询问,再比对复核,以此为更准确认定事实、界定责任打下基础。
最后还核查了关联案件,其中包括涉案人员中的吴学占涉黑、苏银霞涉嫌集资诈骗、杜志浩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等。
经过上述严谨的核查以及专家论证,最终于2017年6月23日,山东高院作出了二审判决:原判于欢故意伤害罪正确,审判程序合法,但事实认定不全,部分刑事判项适用法律错误,量刑过重,遂依法改判于欢有期徒刑5年。
二审判决下达后,“辱母杀人案”也就此画上了一个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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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此案的影响在中国法治史上却留下了一笔浓重的色彩,此案被称之为标杆式的案件。
从案件一审判决,到各大新闻媒体和专家学者的纷纷表态,再到持续发酵阶段民意和司法的互动,我们看到的是一个全民法律意识觉醒的时代。
除此之外,此次案件一直秉承着公开公正的执法精神,用公开连接舆论和司法,让广大群众在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判定的过程让所有人都能感受到法治沉稳前进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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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对于案件中涉及的“案中案”的解决,也获得了全民的称赞。
其中吴学占因犯组织黑社会罪、侮辱妇女罪等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
苏银霞涉及非法集资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对于整起案件的处理,不少网友表示: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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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转眼间,几年过去了,于欢获得了减刑,于2020年11月18日出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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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于欢出狱的前一年12月14日,母亲苏银霞刑满释放,当时年仅49岁的苏银霞已是满头白发。
出狱后,她第一句话说的就是:“我拖累了儿子,对儿子心怀愧疚,希望儿子也能早日出狱,一家团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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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她也算是如愿以偿。
出狱后,于欢在冠县开办了一家超市,几年的监狱生涯,让他稳重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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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后通过相亲认识了现在的妻子。
妻子对于于欢的过往并不在意,也从侧面验证了于欢的为人。
婚礼上,于欢多次向广大网友表示感谢和一直以来对他的支持。
而说到此,也正是为何有人说于欢是幸运的原因。
若不是当年广大网友对案件提出质疑,或许最高检就不会介入,于欢很可能就此一生在监狱中度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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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有网友提及张扣扣案件,说:“于欢是幸运的,张扣扣是不幸的。”
但回首张扣扣的案件,其实我们会发现这两起案件并不能混为一谈,虽都涉及一个“孝”字。
张扣扣母亲被杀案,本就判定模糊,责任对错难以取证。而时隔20多年后,张扣扣突然再行所谓的“报复”,性质完全不同,不可相提并论!
在如今科技发达、网络媒体兴盛的时代,一些社会问题能得到广泛传播,并迅速发酵,引起广大民众的关注,从而造成声势凶猛的社会舆论。
特别是涉及“弱者的身份”时,更能挑起广大民众的神经。
譬如曾经的“唐慧案”、“保姆案”,包括“张扣扣案”以及本文谈论的“于欢案”,都有涉及“弱者的身份”,所以我们更应当理性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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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一旦“弱者的身份”被拿去当武器,制造舆论,其影响之大可想而知。
就比如“于欢案”,一审判决于欢被判无期徒刑时,媒体上出现了很多碎片化的报道,都系道德伦理方面的义愤填膺,全然不谈案件事实。
一些片面式的报道几乎蒙住了民众的眼睛,导致大家不再去关注事实本身,而过多的跟着舆论的风向去谴责ZF不作为,怀疑法治的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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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现象无疑是极为恐怖的,所以我们遇到这种涉及人伦道德的案件,更应该保持客观和理性。
如今于欢的人生也翻开了新的篇章,也希望他今后的人生越来越好!不辜负那些支持、相信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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