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火炬开发区公开招聘11名工作人员
根据工作需要,火炬开发区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11名,为保障相关工作顺利开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数量及资格条件等信息详见《火炬开发区招聘工作人员报考岗位表》(附件1)。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以及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火炬开发区雇员、社区(小区)聘用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二)报名时间、方法及联系方式
2022年8月10日至8月12日。报考人员将报名所需资料压缩成文件夹命名为“姓名+手机号码+报考岗位”附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火炬开发区组织人事办公室邮箱5597905@163.com。
联系人:刘小姐,联系电话:0760-89893705。
(三)报名要求
1.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原则上要求一致。所学专业的专业代码参见《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火炬开发区工作人员报名表》(须插入一年内彩色电子照片)(附件3)。
2.居民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
3.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的,以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书面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参保证明为依据,上述三项材料至少提供两项。
4.其他岗位所需的证明材料。
(五)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择优进入面谈,并在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网上公布进入面谈人员名单。
四、面谈
根据资格审查结果分岗位按1:5比例确定面谈人选,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公告,面谈合格分数为60分。
五、考核
面谈合格者进入考核环节,由用人单位组织业务考核,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公布
根据综合成绩确定入围体检名单,并在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网站公布。
七、体检
体检按照《中山市机关雇员雇用体检标准》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由火炬开发区组织人事办根据相关规定对其考察。
九、确定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在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十、替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由用人单位依据成绩研究决定是否依次替补,成绩有效期为一年:
1.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
2.考察不合格的。
3.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4.放弃聘用资格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的。
6.出现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回避
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十三、其他事项
(一)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报名人数情况,可对招聘岗位进行调减。
(二)报考人员应提供准确的电话联络方式,确保随时可联系,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聘用人员如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招聘环节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或予以解聘。
(四)已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五)本次招聘经面谈环节后,如遇应聘人员不足或面谈成绩不及格等情况导致岗位空缺的,综合考虑岗位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意愿及面谈排名,经审批后可进行岗位调剂。
(六)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报考者应主动了解考区当地疫情防控要求,主动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招聘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
本公告由中山火炬开发区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