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宁海县最新防控政策
一、立即主动报告。
请7月29日20:00以来有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近7天有海南省,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日喀则市、阿里地区,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乌鲁木齐市、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重庆市南岸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崇左市等疫情发生地区旅居史(具体查看“省外来浙返浙人员健康管理措施名单”),或与阳性病例活动轨迹有时空交集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或所住酒店宾馆报告,有工作单位的同步向所在单位报告,如实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配合落实健康管理措施。其他外省来返宁人员(按规定纳入管控的除外),倡导落地24小时内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请返(来)人员返(来)前通过微信、支付宝、浙里办APP在“宁好行”返乡码自主报备行程等返来信息。
二、建议暂缓返来。
国内中高风险区及其所在区县(市)、参照中高风险管理的地区返(来)人员,原则上暂缓返(来)宁海,如确需返(来)宁海的,应配合做好报备、健康管理措施落实等。
三、迅速开展人员排摸。
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全面推行扫“场所码”,对中高风险区、低风险区等疫情发生地区(特别是金华市义乌市、海南省)返(来)宁海人员迅速开展网格化排查;动车站、高速出口等要加强疫情重点地区返(来)宁海人员排查管控,落实有关防控要求。
四、进行核酸检测。
从疫情重点地区返(来)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宁海后应第一时间到县综合服务点(设在城南老布厂,环城东路67号)进行核酸检测,配合做好流调等措施。
五、加强个人健康监测。
一旦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十大症状的,应第一时间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医生近7天内旅居史。重点风险地区返(来)人员则应立即报告所在村(社区),做好上述相关防控措施。
六、非必要不前往疫情发生地。
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市、区),非必要不去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如确需前往的,要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合理安排旅程,做好个人防护,务必出发前、返来后向所在村(社区)以及所在单位报备,自觉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七、主动做好防护。
自觉落实个人防护责任,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尽量减少非必要人群聚集活动,出入各类公共场所时应主动落实戴口罩、测温、扫“场所码”、提供7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防控措施。主动进行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愿检尽检”。
八、积极接种疫苗。
请符合条件但未完成全程接种和加强免疫的市民尽快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和加强免疫接种,尤其是60岁以上人员请主动接种新冠疫苗,共同构建全民免疫屏障。
九、严格扫码通行。
各类公共场所、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居民)小区要严格督促进入人员落实规范佩戴口罩、测体温、扫验“场所码”等防疫措施,切实守牢“小门”。广大市民要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和防护意识,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小区和公共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重点场所时积极支持、配合落实“两码一证”查验等防控措施,自觉履行健康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拒不落实防疫措施、造成疫情传播的,追究其法律责任。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安全以及疫情防控大局,请通过“国务院客户端”、“宁海发布”微信公众号“防疫在线”等渠道,或致电0574—12345及时关注了解疫情形势和政策变化,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积极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宁海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