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纪念币余量兑换工作安排
一、2022年8月起陆续开始上述品种普通纪念币发行剩余部分兑换工作,各地各品种普通纪念币剩余数量、承办银行、兑换方式、兑换时间等信息见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网站。
二、上述品种普通纪念币剩余数量兑换按照先到先得原则,兑完为止。
兑换开始后第1个月只对公众个人办理兑换业务。每个品种每人兑换限额20枚(张)。公众凭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兑换。代他人办理的,须提供代办人和被代办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且被代办人数不超过5人。由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遗失、未成年人未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原因,无法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的,可以使用户口簿、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兑换。
三、自兑换开始后第2个月起,如上述品种普通纪念币还有剩余,承办银行网点同时对公众个人和单位团体办理兑换业务。如公众个人和单位团体同时提交申请,优先为公众个人办理兑换。单位团体需向承办银行网点提交加盖公章的书面申请,说明兑换数量和用途。在办理单位团体兑换时需出示办理人和法定代表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将加盖公章的书面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和办理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留存。
四、办理普通纪念币剩余数量兑换需登记兑换人身份信息和兑换数量,拆箱、拆捆后办理兑换。纪念钞兑换需登记冠字号码,普通纪念币整盒兑换需要兑换人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