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青禾IPO冲刺“人造草坪第二股”曾多次诉行业“一哥”共创草坪专利侵权

热点资讯2022-08-10 07:11:31佚名

青岛青禾IPO冲刺“人造草坪第二股”曾多次诉行业“一哥”共创草坪专利侵权

每经记者:张明双 每经编辑:陈俊杰

近日,青岛青禾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青禾)开始申请上交所主板上市,拟通过IPO募集资金10.92亿元,如能上市成功,将成为A股市场“人造草坪第二股”。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显示,青岛青禾是全球生产和销售规模位列第二的人造草坪企业,而全球第一大人造草坪企业则是共创草坪(SH605099,股价23.82元,市值95.70亿元),已于2020年9月份登陆上交所。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青岛青禾与共创草坪之间还存在尚未了结的诉讼,双方因新型专利“休闲草坪”(专利号ZL201220075338.X)产生专利权纠纷,青岛青禾一审被驳回,目前案件正在二审重审过程中。除此之外,记者进一步发现,青岛青禾还曾因另一项专利权起诉共创草坪,但一审二审均被驳回。


图片来源:每经记者 文多 摄


行业“一哥”“二哥”已有多次专利纠纷

按销量排序,2021年全球人造草坪前10大企业,有5家是中国企业,其中前两大企业就是共创草坪、青岛青禾。青岛青禾2021年全球市场占有率达到12%,但公司也提示风险称:伴随着行业竞争加剧,公司可能面临着继续扩大市场占有率、提高行业地位的压力。

作为全球人造草坪行业第一、第二的企业,共创草坪、青岛青禾间存在着专利权纠纷。目前,青岛青禾只有一起尚未了结的诉讼,公司认为共创草坪生产、销售的多款休闲草坪产品侵害了其实用新型专利权“休闲草坪”(专利号ZL201220075338.X),诉至法院要求共创草坪立即停止侵害行为并赔偿2000万元。

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看到,针对上述专利权纠纷,2020年5月,法院一审作出(2020)苏01民初890号民事判决,认定被诉侵权产品落入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但是涉案专利权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创造性,不具备授权条件,因此驳回了青岛青禾的诉讼请求。

青岛青禾提起上诉,二审裁定撤销原审判决,目前正在重审过程中。

除上述未决诉讼外,记者进一步发现,青岛青禾还曾因其他专利起诉共创草坪。2019年,青岛青禾诉称共创草坪侵害公司实用新型专利权“人造草丝纤维、人造草丝和人造草坪”(专利号ZL20162143****.X),要求共创草坪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2000万元。

2020年5月,法院一审作出(2020)苏01民初464号民事判决,确认被诉侵权产品的技术方案落入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但共创草坪生产、销售被诉侵权产品的时间早于青岛青禾涉案专利的申请日,故共创草坪提出的现有技术抗辩成立,一审驳回青岛青禾诉讼请求。青岛青禾提起上诉后,2020年12月,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此外,2020年1月立案的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青岛青禾起诉共创草坪生产、销售的多款休闲草坪产品侵害了实用新型专利权“菱形运动草坪”(专利号ZL201220075469.8),请求判定共创草坪停止侵害行为并赔偿1000万元。此后青岛青禾撤诉,案件于2020年5月终结。

按照上述两起经过判决的专利权纠纷案件,虽然共创草坪的产品落入青岛青禾专利保护范围,但由于各种原因,多次被认定不构成侵犯专利权。

那么,青岛青禾对专利权的保护是否存在不足?相关专利权纠纷案件败诉对公司经营有多大影响?对此,青岛青禾8月8日通过邮件回复《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表示,公司生产的人造草坪产品的核心技术均系自主研发取得,拥有独立的知识产权,上述问题并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影响;同时,公司对于专利权的保护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曾列为被执行人

记者注意到,除专利权纠纷外,2020年9月,青岛青禾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东还曾因涉入司法纠纷,两次被列为被执行人。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显示,青岛青禾控股股东为青岛新鸿翼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鸿翼),实际控制人为于康。于康通过直接持股及新鸿翼间接持股,合计控制青岛青禾36.34%股份。此外,正在或曾经担任青岛青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刘迎建、彭笑天、连江三人,也是公司股东。

青岛青禾披露,报告期内,上述股东持有公司的部分股权,因山东中泰齐东世华节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泰节能)等三家机构申请财产保全被裁定冻结。2020年,经各方和解或经法院裁定,上述股权已解除冻结。

启信宝显示,2020年9月,在案号为“(2020)鲁02执1299号”的纠纷执行案件中,中泰节能为申请人,于康、新鸿翼、刘迎建、彭笑天、连江等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5797.21万元;在案号为“(2020)鲁02执1300号”的纠纷执行案件中,山东中泰齐东信息产业发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泰信息,现已更名)为申请人,上述人员和企业再次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5641.95万元。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记者没有找到上述执行信息,案件或已终结执行。

青岛青禾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并未介绍上述执行案件的具体情况。青岛青禾在回复记者的邮件中未明确说明上述纠纷的具体原因及相关情况,但公司表示,上述诉讼已执行完毕,对于公司上市不存在实质性影响。

至于中泰节能、中泰信息两家机构,2016年7月,两家机构通过增资成为青岛青禾股东,分别以4000万元、2000万元认购新增股份。

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主体被列入被执行人后不久,2020年10月至11月,中泰节能、中泰信息分别将其所持有的青岛青禾股份转让予部分原股东及新股东,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重要供应商注册资本仅50万元

青岛青禾主要生产和销售人造草坪及其重要原材料人造草丝,2019年-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8.41亿元、11.08亿元、13.58亿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2470.73万元、1.42亿元、1.37亿元。

青岛青禾主要的生产基地位于越南,主要客户及部分供应商为境外企业。2019年-2021年,公司对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5.37%、24.57%、25.23%,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3.49%、52.83%、47.93%。

总体而言,2019年-2021年,青岛青禾的前五大客户名单、前五大供应商名单均较为稳定,客户群体主要包括承接铺装项目的工程商、批发商及连锁超市,采购的原材料为塑料粒子(PP及PE)、基布、胶等。

记者注意到,2021年公司第四大供应商为上海信化化工贸易中心(以下简称上海信化),采购金额为3700.61万元,采购内容为胶。

启信宝信息显示,上海信化为个人独资企业,成立于2019年4月,注册资本50万元,目前唯一股东为冯佳盈。值得注意的是,上海信化在成立1年多后,即2020年7月,唯一股东就发生了变更,由原股东变为冯佳盈。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并未说明青岛青禾与上海信化开始合作的时间,但上海信化注册资本较小,公司对其大额采购与其经营规模是否匹配?

此外,青岛青禾主要向供应商盛禧奥亚洲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禧奥)采购胶,2019年、2020年前五大供应商名单中,仅有这一家胶供应商,2021年盛禧奥仍是公司第二大供应商,为何还会向上海信化大量采购胶,使其成为第四大供应商?

青岛青禾方面对记者表示,公司在供应商管理、采购管理等方面都形成了成熟的规范和制度,公司严格遵循供应商管理制度及采购制度,按需筛选合理采购,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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