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稳定雄县人事代理教师队伍,优化在编教师队伍结构,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并报经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批准,拟面向雄县人事代理教师(含原任丘托管三乡镇合同制教师,下同)公开选聘教师67名列入编制。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为统一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
(二)招聘原则
1.平等竞争、择优录用、聘用管理的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注重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岗位
幼儿学段3名、小学学段21名、初中学段17名,高中学段26名,共计67名。
三、报名条件
(一)应聘者为雄县在职人事代理教师。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教育基本功,能胜任相应学段教育教学工作,服从安排。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以报名首日计算)。
(五)学历与专业要求:报考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报考初中及高中教师岗位的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六)须取得报考岗位对应或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书。
(七)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四、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网址:https://www.gongzhao.net(统一在公招网报名,点击“雄县教育系统2022年第二批公开选聘教师”,左侧选择“职位”按钮,在对应岗位处点击“立即申请”)
(二)报名时间:2022年8月10日9:00——14日17:00。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初审:2022年8月10日9:00——15日10:00。对报考人员网上报名登记表填写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以微信支付等方式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四)缴费截止时间:2022年8月15日17:00。
(五)打印《笔试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并缴费成功的考生,于8月16日9:00起登录报名网站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六)网上报名严格实行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证件审核与复审环节,报考人员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同时将由纪检部门介入调查,对相关人员作出纪律处分。
(七)政策咨询电话:0312-5819309 5730432;
技术咨询电话:010-68771339。
五、笔试
(一)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教育教学改革知识等。
(二)笔试时间、地点、相关要求见《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
(四)两科合并一张试卷,笔试满分100分;在人事代理教师(含原任丘托管三乡镇合同制教师)岗位上,每工作满一年加0.5分,加分最多不超过4分。取得研究生学历的人事代理教师加1分(可与任教年限加分累计)。
(五)分别依据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的三倍确定进入证件审核名单。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证件审核。
(六)笔试结束三日内,考生在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是否进入证件审核。
六、证件审核
(一)证件审核时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有:
1.本人报名使用的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上自行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3.中级职称需提供职称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和不能按规定进行证件审核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向下顺延至合格的应聘者进入面试范围。
(三)证件审核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在报名网站通知。是否具备面试资格以证件审核结果为准。
七、面试
(一)打印《面试通知单》。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地点、考点及有关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二)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
(三)面试满分100分。
(四)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聘用。
(五)考生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生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考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
八、体检
(一)依据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综合考试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为:入职年份较早者、面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层次较高者、符合报考岗位规定学历毕业年限较早者、出生时间较早者。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人员允许复查一次,复查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在报名网站通知。
九、考察
(一)考察。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二)依据雄县人民检察院、雄县教育局、雄县公安局关于《雄县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工作暂行办法》(雄检字﹝2021﹞28号)开展信息查询,发现相关违法人员,不予聘用。
(三)考察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报名网站通知。
十、公示
根据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递补
因应聘者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各种因素空缺出的岗位,按岗位依据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出现综合考试成绩并列者,按优先进入体检的标准确定。递补时间、地点、岗位在报名网站通知。
十二、招聘人员岗位管理及待遇
(一)被录用人员按规定纳入编制管理,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考核合格者可续聘。
(二)被录用人员不承诺户籍迁入,相关政策按新区规定执行。
(三)特别提示:考生务必牢记报名考务费缴费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证件审核时间、打印《面试通知单》时间、面试时间、体检时间、考察时间等重要信息。凡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请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及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