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第36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福建省莆田市来鹿返鹿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鉴于福建省莆田市疫情情况,为严防疫情输入,保障全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履行主动报告 请8月3日起有福建省莆田市旅居史的来(返)鹿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或入住酒店报告,有工作单位的同步向所在单位报告,并配合属地做好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二、主动核酸检测 外地来(返)鹿人员,务必事先打开“温州防疫码”预申报行程。省外来鹿人员需提前核查自己的“温州防疫码”,确保为绿码,提倡抵鹿后24小时内做一次核酸检测,核酸结果未出具前,不前往公共场所活动。
全区居民和在鹿人员落实“5天一检”常态化核酸检测,56类重点人群按规定频次开展核酸检测,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及部分重点场所配合核验72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等防疫措施。
三、主动扫码查验 自觉遵守所在村社、工作单位及各种场所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进入公共场所请配合主动扫“场所码”、测体温、查验“温州防疫码”。合理安排出行,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不前往有疫情的县(市、区)。
四、积极接种疫苗 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传播的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要完成全程新冠疫苗接种,18周岁以上人群应尽早完成加强免疫,请符合条件但尚未完成全程新冠疫苗接种或加强免疫的市民(包括非本地户籍)尽快到居住地附近的新冠疫苗接种点接种疫苗,携手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五、持续做好个人防护 继续做好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一米线、少聚集等个人防护措施,科学处理境外包裹和进口冷链食品。同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密切关注自身和家人的健康状况,当出现发热、咳嗽、鼻塞、流涕、咽痛、肌痛、腹泻等症状时,请务必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及时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规范就诊,并主动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应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特此通告
鹿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8月9日
鹿城区各街镇防控办联系电话
街 镇 | 联系电话 |
七都街道 | 86561021 |
滨江街道 | 56600560 |
南汇街道 | 55566180 |
蒲鞋市街道 | 56699030 |
南郊街道 | 56797693 |
大南街道 | 88221128 |
五马街道 | 88281010 |
松台街道 | 88580252 |
广化街道 | 18066311616 |
双屿街道 | 89781023 |
丰门街道 | 88756592 |
仰义街道 | 88795110 |
藤桥镇 | 19905871212 |
山福镇 | 558841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