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酸检测注意事项的公告
为保障全县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决守牢疫情防控底线,切实做好核酸检测工作,现将相关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县居民要按照所在乡镇(街道)、社区(村居)统安排定期参加核酸检测,“应检尽检”重点人群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检测。
二、采样码(健康码)对应的个人采样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联系地址)要真实准确,必须本人参加采样,严禁他人冒名顶替。
三、采样过程中要服从现场指挥管理,全程佩戴口罩,主动出示身份证、健康码、采样码,接受体温检测,落实排队等待间隔“2米线”、排队人员与正在采样人员至少保持“3米线”要求,切实维护好采样秩序。
四、对无故不参加核酸检测、故意隐瞒身份信息、指使他人冒名顶替等行为,引起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严肃追究责任。
五莲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