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疾控中心8月11日规定:
8月1日以来有嘉峪关市旅居史人员及8月6日以来有张掖市旅居史人员,或接到各级疾控中心电话告知的密切接触者等风险人员,以及与已公布的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人员,请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住宿宾馆报备,按要求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1.请7月23日以来有海南省、浙江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居史人员和8月1日以来有西藏自治区、嘉峪关市旅居史人员及8月6日以来有张掖市旅居史人员,或接到各级疾控中心电话告知的密切接触者等风险人员,以及与已公布的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人员,请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住宿宾馆报备,按要求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2.所有来(返)定人员要积极配合各交通检疫点疫情防控查验工作,并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抵定前3天须向所在社区(村)、单位、宾馆酒店报备。抵定后7日内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对因瞒报、谎报、迟报和不履行个人防控责任造成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3.广大群众按照《关于在全市范围内推行15条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主动按期进行核酸检测。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发生地信息动态,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区及涉疫相关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