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公费师范毕业生双向选择面试相关事宜
(一)面试时间
2022 年 3 月 5 日至 8 日,各地、各部门和各学校根据选岗情况,确定具体面试时间。按照疫情防控少聚集要求,2022年面试工作仅安排一轮。
(二)面试方式
各地、各部门和各学校根据“宁夏公费师范生就业服务网(https://www.nxbys.cn/ns/ )”毕业生选择岗位名单组织洽谈、试讲。当同一岗位选岗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计划数时,各用人单位可采取与毕业生洽谈的方式,直接确定拟招聘人选。当同一岗位选岗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时,应通过试讲的方式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招聘人选。
(三)面试组织及要求
1.面试工作在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下,各市、县(区)教育、人社部门和各学校成立面试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自治区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具体组织实施。
2.面试前,各地、各部门和各学校根据“宁夏公费师范生就业服务网(https://www.nxbys.cn/ns/ )”毕业生选择岗位名单,精准摸排选岗公费师范毕业生身体健康状况,重点掌握从区外境外返回参加面试的毕业生。身体状况符合现场面试条件的,通知公费师范毕业生参加面试(预留毕业生路途时间),并进行资格审查。身体状况不符合现场面试条件或确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时参加现场面试的公费师范毕业生,由各地各学校通过网络视频方式组织面试。
3.公费师范毕业生须携带《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选岗信息表(含本人签字的书面承诺)、教师资格证合格证明、个人简历、照片(1寸红底3张)等有关材料(与网上投递一致),参加面试前的资格审查。
4.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各地、各部门和各学校负责提前联系通知,公费师范毕业生按要求到本人选岗单位报到,务必保持电话(手机)畅通,预留备用联系人和电话,如因更换手机等原因无法联系,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公费师范毕业生本人承担。
5.面试(试讲)内容主要以测试毕业生的专业知识及教学能力为主,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百分制)的,取消招聘资格。
6.面试结束后,各单位应及时通知被确定为拟招聘人选的公费师范毕业生本人,并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