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公费师范毕业生双向选择注意事项
(一)从区外境外返回参加“双选”的公费师范毕业生要提前向居住地街道、社区以及选岗单位报备,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二)公费师范毕业生正式聘用后,享受宁夏同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有关规定和《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进行管理,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按照违约处理。
(三)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对 2022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双选”工作进行监督,对违纪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四)凡涉及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项,由自治区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政策咨询:0951-5559308 5559061
技术咨询:0951-5559310 17670391334
监督电话:0951-5559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