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洞头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洞头区域范围内开展疫情防控应急演练。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演练时间
2022年8月13日
二、演练地点
洞头区某区域
三、有关事项
1.为营造真实场景,演练现场需拉警戒线,参演车辆和人员向演练区域集结、医疗防护装备穿戴、实施人员管控、开展环境消杀等,请广大群众不必恐慌,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2.请参与演练的人员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线”安全距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前往演练现场接受核酸检测,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听从现场指挥,自觉排队,遵守秩序。
3.演练期间,请广大群众不聚集观看,不紧张恐慌,不拍照录像,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支持配合演练活动的顺利开展。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群众积极配合演练工作,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温州市洞头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