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经济开发区关于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全区广大居民朋友: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以《山东省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核酸检测方案》(第十一版)为依据,为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切实保障全区居民生命健康安全,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8月16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酸检测时间
2022年8月16日上午10点前完成。
二、核酸检测人员范围
开发区域内全体居民(现在开发区域内,含外来人员、流动人员)。
不参加本次区域核酸检测的人员:
(一)48小时内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员;
(二)正在隔离人员、居家健康监测人员,仍按管控规定和渠道进行检测。
三、注意事项
(一)本次检测工作由各街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具体组织开展,请全体居民根据街镇、社区(村)组织安排,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各采样点要逐人核实,确保不漏一人。
(二)请居民在排队等候时与他人严格保持“1米线”距离,采样时与他人保持“3米线”距离。居民完成采样后,请在现场工作人员统一指挥下,尽快离开采样点。
(三)区域核酸检测期间,一切活动为核酸检测让路,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在居住地采样点完成核酸检测。
(四)本次区域核酸检测免费,不出具书面报告,采样后未接到通知的,检测结果即为阴性。对完成采样的人员按需发放“核酸检测标志”(区指挥部统一提供,属地街镇负责发放)。“核酸检测标志”是您出入社区(村)、小区及日常出入公共场所的重要凭证,请广大居民知悉,并妥善保存。
(五)对行动不便的独居老人、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人员,由街镇组织机动采样工作人员提供上门采样服务,请本人或家庭其他成员提前与社区(村)工作人员对接。
(六)有发热、咳嗽等明显呼吸道症状的,请不要前往区域核酸检测采样点,本人或家庭其他成员向社区(村)报备后,由机动采样工作人员上门采样。
(七)不按规定参加核酸检测的人员,禁止进入各类公共场所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八)本次区域核酸检测是“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切实需要,请广大居民积极主动参与,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请居民积极主动配合接受核酸检测,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感谢您的配合,由此带来的不便,请您给予理解和支持。
中共菏泽市委开发区工委统筹疫情防控和
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