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西安市与汉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查,凤县1名人员与8月13日Z274次列车与无症状感染者高某某同乘,被判定为密接人员。目前宝鸡凤县已按照《新冠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对其及其密接人员进行了排查管控,通过对该名密接人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现就其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8月13日
10时20分至10时40分五路口到劳动路乘坐地铁1号线;
12时至12时30分劳动路某水盆羊肉就餐(具体店名不详);
15时左右劳动路地铁站到朝阳门站乘坐地铁1号线;
17时30分至17时40分康复路至北大街站乘坐地铁1号线;
17时40分至18时北大街站至北客站乘坐地铁二号线;
18时30分至19时23分乘坐G429列车04车;
19时30分至20时30分宝鸡南站至红旗路口站乘坐28路公交车;
8月14日
8时至8时30分万全宾馆后豆花泡馍店(具体店名不详)就餐;
9时30分至10时红旗路口公交站到植物园路口站乘坐4路公交车;
10时至10时10分植物园路口站到植物园站乘坐37路公交车;
11时40分至12时10分宝鸡钢管公司站至红旗路口站乘坐4路公交车;
12时20分至13时新民路重庆小面店就餐;
13时55分乘坐宝鸡至凤县班车。
凤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紧急提醒广大居民:
在上述时段、同空间内与密切接触者存在交集的人员,请立即向当地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或所在村委会(社区)、单位报备,按照要求落实“三天两检”核酸检测,与密切接触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做好居家健康管理。
凤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0917-4761671
凤县疾控中心电话:0917-480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