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第二十五届运动会开幕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1、参加开幕式(含预演、彩排,下同)的所有人员须严格落实个人疫情防控责任,自开幕式前7天起每日开展自我健康监测。
2、所有人员按照“应接尽接”原则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符合条件的要完成加强免疫接种。
3、所有人员入场前7天起非必要不参加聚餐、聚会等聚集性活动。山东省内人员入场前7天非必要不出省,日照市内人员入场前7天非必要不出市。
4、所有人员须持入场前48小时内和24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场。体温超过37.3℃的不得入场。
5、参加开幕式的人员应以“点对点”方式前往奎山体育中心,从指定通道入场。途中及入场后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6、存在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开幕式活动: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次密接;7天内有发生本土疫情地区或10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居住社区10天内发生疫情的;近7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的,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
7、7天内有国内发生本土疫情的县(市、区)和有扩散风险的毗邻地区旅居史和接触史的人员,原则上不得参会,确需参加的人员应在充分研判的基础上进行核酸检测,检测阴性的方可参会。
山东省第二十五届运动会组织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