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区关于开展全区第三十三轮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严格落实《山东省重点人员和重点场所核酸检测方案》(第十一版)要求,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切实保障全区居民生命健康安全,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于8月19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第三十三轮区域核酸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核酸检测时间
2022年8月19日当天完成。
二、核酸检测人员范围
牡丹区域内全体居民(包括常住居民、流动人员,放假、返乡大中小幼儿园师生等)。
不参加本次区域核酸检测的人员:
(一)48小时内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员;
(二)正在隔离人员、居家健康监测人员,仍按管控规定和渠道进行检测。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区域核酸检测工作,及时启动区域核酸检测预案,激活核酸检测指挥体系,按照我区确定的核酸检测时间,认真做好核酸检测宣传、发动、组织、实施、信息汇总上报等各项工作。要充分组织好志愿者等就近在社区、小区参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工作,逐家逐户敲门、敲窗,确保区域核酸检测不漏1人。要统筹安排采样、检测力量和转运车辆,科学合理布局采样点,更加方便群众。落实排队“1米线”、采样“3米间隔”要求,确保应参加核酸检测的人员应检尽检。
(二)强化核酸检测信息化技术支撑。本轮核酸检测统一使用山东省核酸检测系统采集信息。区指挥部明确由区系统管理员具体负责我区核酸检测信息化工作。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做好采样、转运、接样、上机检测、结果报送信息化工作闭环衔接,尤其注意采样点管码和封包码的核对、检测机构对异常封包码的处理、检测结果及时上传省核酸检测系统等重点环节。
(三)切实做到采、送、检匹配。各镇街按照片区安排转运车辆及时收集采样点样本,转运送检到指定核酸检测实验室,转运时要填好转运单,办好交接,双方签字确认。各镇街要根据检测能力合理安排采样数量,避免出现样本滞检或检测能力闲置。
四、注意事项
(一)请全体居民根据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和镇街、
行政村(社区)组织安排,分时段在指定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核酸检测,给疫情防控带来安全隐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所有采样人员要规范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不插队、不交谈、不聚集,防止发生交叉感染,采样结束后洗手消毒。
(三)采样检测期间,对高龄老人、孕妇、残障人士等特殊困难群体,由镇街组织机动采样工作人员提供上门采样服务,请本人或家庭其他成员提前与行政村(社区)工作人员对接。有发热、咳嗽等明显呼吸道症状的,请不要前往区域核酸检测采样点,本人或家庭其他成员向行政村(社区)报备后,由机动采样工作人员上门采样。
(四)本轮核酸检测免费,不出具书面报告,采样后未接到通知的,检测结果即为阴性。对完成采样的人员发放“核酸检测标志”(区指挥部统一提供,属地镇街负责发放)。“核酸检测标志”也将是您日常出入公共场所的重要凭证,请广大居民知悉,并妥善保存。
(五)不按规定参加核酸检测的人员,禁止进入各类公共场所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本次区域核酸检测是“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切实需要,请广大居民积极主动参与,不恐慌、不驻留观看,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干扰、阻碍样本采集,恶意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牡丹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