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温州市公安局发布《温州市户口迁入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放宽温州市区落户限制,全面取消县市落户门槛。对于符合居住落户条件的人员,如租住的出租房已经办理备案登记并由房东同意,也可以直接在租赁房屋内落户。《规定》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放宽落户限制
《规定》进一步放宽落户限制,居住落户年限从2年缩短为6个月。对于在温州就业的人员,在市区工作只要满6个月并缴纳社保就可以落户,县市区域则直接取消了工作年限要求,只要有就业单位即可落户。
《规定》还新增投资纳税落户的条款,在温州投资创业即可落户。温州有着量大面广的民营经济主体,截至5月底,全市在册市场主体总量达122.79万户,其中企业总量38.18万户。《规定》结合温州实际,取消了就业落户人员持有居住证的前置条件,从而削平门槛吸引更多务工人员落户。
此外,《规定》引入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互认机制,在省内任意地区的居住和就业年限,在温州申请居住证或者申报落户时均可纳入当地累计认可。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租房可以落户,体现了租房者和购房者在落户上享有同等权利,有利于租购并举格局形成。
接连出台稳楼市政策
今年以来,温州针对房地产市场,出台了一系列政策。
2022年6月,温州市住建局与华夏银行温州分行签订政银合作协议,在省内率先推出“安居贷”产品。按照协议,贷款期限在10年(含)以上的首套住房按揭人员,前3年仅需按月支付贷款利息,第4年再开始分期还本付息,旨在减轻购房人贷款后前3年的还款压力。
据温州市住建局介绍,此次发布的华夏“安居贷”面向贷款期限在10年(含)以上的首套住房按揭客户,对“等额本金、等额本息”两种传统个人购房按揭贷款还款方式进行创新,核心是推出“灵活还、自由还”。申请“安居贷”的居民可选择“先息后本”或“少量本金加利息”等灵活还款方式,灵活还款方式最长可达3年,第四年开始分期还本付息,以减轻购房前期还贷压力,满足刚需购房需求。
此后,温州出台《温州市支持合理住房需求的阶段性政策》,明确提出支持居民合理住房需求,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申请商业贷款的,执行最低首付比例20%的规定,并享受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利率优惠。举行人居节、房展会、月光经济周等活动,大力宣传城市建设成果和生态宜居环境。开展“温暖安居”优惠活动,满足合理住房需求。
《政策》明确,加大对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的支持力度,加大对三孩家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
编辑:张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