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需要按规定登记上牌。石家庄市三环内禁止摩托车行驶。
关于电动车的国家规定
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于2018年5月15日发布,于2019年4月15日起实施。
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判断标准:
1、需要具备脚踏骑行功能;
2、具有电驱动或电助动功能;
3、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时速不超过25km/h,电助动行驶车速不超过25km/h,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
4、整车质量(含电池)不超过55kg;
5、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伏;
6、电机功率不超过400w。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其上路行驶时,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不得发生逆行、闯红灯、越线停车、在机动车道骑行等交通违法行为。
二、关于摩托车的国家规定
摩托车分为两类:普通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普通摩托车:最大设计车速大于50km/h或者内燃机气缸总排量大于50ml或者电机额定功率总和大于4kw的摩托车;轻便摩托车:最大设计车速小于或等于50km/h,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摩托车:
1、若使用内燃机驱动,内燃机气缸总排量小于或等于50ml;
2、若使用电驱动,电机额定功率总和小于或等于4KW。
符合上述情况的属于机动车,需按照机动车相关条例进行行驶。
三、交警提示
1、消费者不购买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CCC认证、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的电动自行车。不要购买电动自行车经销商非法拆解、改装和维修后销售的充电器、锂离子电池。
2、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不得发生逆行、闯红灯、越线停车、在机动车道骑行等交通违法行为。
3、非国标电动自行车不得上路行驶,市交管局执勤交警依法处罚违规上路行驶的非国标电动自行车。
4、请广大市民尽快更换现有的非国标电动自行车,确保人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