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年前,山西男子因取款机故障多取17万,一审被判无期后不服上诉

热点资讯2022-08-21 15:40:14佚名

16年前,山西男子因取款机故障多取17万,一审被判无期后不服上诉

在很多银行的柜台上,都有一个这样的温馨提示:“钞票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


网络图

在现实生活中,也常常能看到一些媒体报道,因为银行工作人员的失误,导致多给了储户现金。

那么问题就出来了,既然“离柜概不负责”。如果是银行本身的失误导致多给了储户现金,储户可以不还回去吗?

这不,16年前一位江西小伙子,因为银行取款机故障多取了17万元现金,一审被判无期徒刑,后不服上诉被改判。

该案发生以后,在法理界引发了一场史无前例的激烈辩论。甚至在某种意义上,更是推动了整个法治体系的进步。

一次改变人生的取款,取款机故障多吐17万元

许霆,1983年3月21日出生于山西临汾一个农村家庭。父母都是普普通通的农民,以种地耕田为生。

2006年的元旦,为了追随女友的步伐, 许霆坐上了前往广州的火车。第一次来到这个陌生的大城市,许霆对一切都感到好奇、新鲜。

刚开始的时候,许霆去做过服务员,后来应聘了广东省某高院的保安。工作了一个月后发了一些工资。


许霆

有了这些钱,许霆租了间房子、买了辆单车。每天下班后,他会骑两个小时的单车,去接在白天鹅宾馆实习的女友。

直到2006年4月21日,24岁的许霆,人生突然来了一个急转弯。从此以后,他的未来已经充满了不确定性。

那天晚上,许霆送一位同事回家,在路过一台银行柜员机时,他打算取100块钱用一下。当时他的那张银行卡里,只有170元的余额。

当时许霆想取款100元,结果ATM出钞1000元,而银行卡存款账户里却只被扣除1元。很快他就发现了不对,确定这台取款机出了故障。于是,许霆连续用自己的借记卡取款54000元。

当晚,许霆的同伴郭安山得知后,两人结伙频繁提款,等郭回住所拿了借记卡后,许霆再次用银行卡取款16000元,随后两人离开现场。

4月22日凌晨零时许,两人第三次返回上述地点,本次许霆取款10万余元,连同前两次总计取款17万余元。


许霆

身揣巨款的许霆觉得待在广州不安全,于是当天就向公司提交了辞职报告,理由是回老家考公务员。

公司曾劝阻许霆留下来继续工作,但是看到去意已决的他,最终不得不同意了他的请求。

而在许霆递交辞职以后,郭安山紧接着也提交了辞职,他也匆匆地离开了公司。

当天下午,许霆没有结工资,他把自己所有的东西都打包好了,17万元钱中的12万元被他存进了另一张银行卡,另外5万元则塞进了打包的被子里面。

从广州到达山西的火车路程较远,许霆在车上睡了一觉后,发现被子被小偷割开,里面的5万元已经不翼而飞。


许霆

面对5万元被盗,许霆虽然有些难过,但是由于钱来得不干净,他并没有选择报警,此时他躲避警察还来不及呢。

就在许霆刚刚到达山西老家,他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把许霆吓得一个哆嗦。

打开手机一看,原来是保安队长发来的信息,告诉他工资还没有结,让其留个联系方式或者是老家地址,方便后面给他邮寄过去。

面对保安队长的好意,许霆只发了五个字“工资不要了”,随后他立即关掉了手机。

到达山西临汾以后,许霆在当地的一家酒店住了下来。在此期间他不敢看新闻,害怕在上面看到自己被警方通缉的消息,平时有人打电话来,也如同是惊弓之鸟。

直到一个月左右,一切都相安无事,许霆也没有收到任何警方的电话,这让他的胆子稍微大了一点。

之后,许霆跑到了山西太原,并且拿出了10万元,在太原的一个小镇上盘下了一家网吧,而此时距离他取款已经有一个半月了。

发现这么久都没有出事,许霆的内心也稍微放松了一些,于是他开始在网上搜索自己的信息。


许霆

就在他搜寻广州银行被盗新闻时,赫然发现自己已经东窗事发,山西警方已经在网上对他进行了追逃。

惊慌失措之下,许霆用超低的价钱,将网吧转给了一个朋友,自己则带着剩下的几万元钱,踏上了逃亡的道路。

之后大半年的时间里,许霆东躲西藏,看到警车都以为是来抓他的,听到警笛声也是心惊胆战。

许霆逃亡,银行急得如同热锅上的蚂蚁

在许霆逃亡的一年时间里,“广州商业银行”也是忙得焦头烂额,他们想尽了一切办法,打算让许霆主动归还这笔巨款。

4月24日,星期一,银行的工作人员上班以后,在对取款机取款信息对账时,发现高达183笔的异常交易。

其中三个异常账号,总计取款19万多元现金。其中一个叫许霆的账号,交易次数就高达100多次,多取了17多万元。

而关于取款机的主要故障,是由于在之前升级的时候,取款机的吐款金额被设成了1000元,而向总行的回执,也被错误地定成了1元。


许霆

所以许霆输入100元时,实际上取款机每次都会吐出1000元,而他的银行卡里面也只被扣除1元钱。

广州商业银行总行,立即就调出了许霆的基本信息,在他的工资卡里面,发现了他在当地一个物业公司上班。

银行的保安部,立即率人找到了许霆上班的公司,但是却被告知许霆已经先一步离职了。

而当时许霆在路上的时候,收到的那个结算工资的短信,也是银行保安部委托物业公司发出去的,是希望能让许霆主动回来,却不料遭到了拒绝。

之后的几天里,银行想尽了一切办法,但是既没有联系上许霆本人,也没有找到他的家人。无奈之下,广州商业银行只好选择了报警。


许霆

当时他们的内心十分的焦急,因为这笔巨款不追回来的话,损失就必须由银行自己承担,而这也将成为一笔坏账,永远地记录在银行的系统里,给银行造成不可挽回的信誉影响。

2006年4月30日,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分局冼村派出所接到报警后,民警感觉十分的惊奇,因为从警几十年,还没有接到过这样的警情。

办案民警认为案情十分的特殊,于是将此案上报给了广州市公安局,局经济犯罪刑侦大队,立即对案件进行了立案侦查。

但是在侦查了一段时间以后,经济犯罪刑侦大队认为该案不属于经济犯罪,已经涉嫌盗窃罪了,于是将案件发回到了天河分局办理。

办理此案的负责人,认为此案案情并不复杂,许霆因贪心作祟,非法盗取银行钱财,当下只要找到许霆这个人,案件也就不攻自破了。


许霆

之后,办案人员第一时间就去了许霆的老家,找到了他的父亲许彩亮,传达了许霆盗窃银行财物的案情,希望他能劝许霆投案自首。

许彩亮是一个农民,一辈子都没和警察打过交道。此时一听儿子盗窃银行,被吓得是六神无主。

但是,在民警询问许霆的行踪时,许彩亮表示自己也不知道儿子在哪里,因为许霆一直都没有回家。

之后,许霆的父母又多次接到办案民警的电话,让他们尝试联系许霆。许彩亮曾询问:“如果儿子回来自首,退赃之后能不能不追究责任?”

许父的请求遭到了办案民警的拒绝,之后许霆依然杳无音信,在外逃亡期间,也没有给家里打过任何电话。

直到2007年的5月22日,许霆在陕西省宝鸡市火车站准备进站乘车时,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许霆

此时,距离许霆取钱逃跑,已经超过了一年。

许霆被捕的消息传到村里后,父母为了儿子的官司,从亲戚朋友处东拼西凑了20万元。

在许父看来,这就像路边捡了别人的钱一样:“就算花了别人多给的钱,还了不就没事了嘛,怎么就是秘密窃取了呢?又怎么变成非法占有了呢?”

一审被判无期不服上诉

2007年11月29日,广州中院一审判决:许霆以非法侵占为目的,伙同同案人采用秘密手段,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许霆

法院表示,许霆构成盗窃罪,符合盗窃金融机构罪的主、客观要件。

他在第一次取款1000元是正常取款,因自动柜员机出现故障,无意中提取的,所以不被法院认定为盗窃,而自动柜员机在其银行账户上自动扣款的174元,也不被视为盗窃。因此,法院最后认定,许霆实际盗窃金额为人民币173826元。

对于这个判决结果,许霆当庭不服,并且提起上诉。

2008年3月21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许霆有期徒刑五年,罚金2万元,追讨其取出的173826元。


许霆

许霆依旧不服,继续提出上诉。之后广东省高院二审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对于这个结果,许父觉得十分的失望,他一直认为儿子虽然有错,但是不涉及秘密窃取,只能称之为捡到了钱,没有及时地归还而已。

在儿子服刑期间,许父坚持不缴纳罚金,最后还是许母偷偷找亲戚借了2万元。得知这个消息后,许父大发雷霆。

由于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许霆在三年多一点就争取出狱了。回归现实生活,他表示自己一定会归还银行自己的不法所得,但是前提是银行能给他一纸证明。

2013年7月4日,许霆来到了广州银行恒福支行和广州银行总行,希望打印账单,多番交涉后遭到银行拒绝。


网络图

银行工作人员称,许霆的卡是涉案账号,银行打不了账单,让他去找司法机关。

卡还是那张卡,银行也是当年那个银行,只是与2006年不同的是,银行的名字已经由“广州商业银行”改为了“广州银行”。

对这种说法,许霆并不满意。他要求银行出具书面说明,但银行方面拒绝。之后他又去了广州银行总行。但是总行不让进,也不愿意接待他。

数年过去,许霆案已然成为了历史,可是,如何理清银行与公民间的权责,又让公民不产生司法恐慌,至今仍无标准答案。


资料图

但是,我觉得法院对许霆的判决,是十分公平公正的,因为如果你的包破了往外掉钱,被人无意中发现捡起来了,那只能怪你自己不小心。

但是,如果他跟在你身后一直捡钱,并且不提醒你,你包里不停掉钱出来,他就不停地捡,你觉得这个捡钱的人会没问题么?

不知道大家,对这个事情有什么不一样的看法?

本文标签: 取款机  上诉  盗窃罪  法院  许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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