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解除临时性区域静态管理(8月20日起)

热点资讯2022-08-21 16:29:26未知

瓮安县解除临时性区域静态管理(8月20日起)

  瓮安县《关于解除临时性区域静态管理的公告》(2022年8月20日发布)

  自2022年8月15日我县发生疫情以来,县委、县政府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州委、州政府的工作要求,全县干部群众团结一心、众志成城抗击疫情,截至8月20日11时,瓮安县已顺利完成三轮区域全员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省州专家指导组综合研判,县疫情防控现场处置指挥部研究,决定解除瓮水街道全域、雍阳街道全域、银盏镇太平社区临时性区域静态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有序解除临时性静态管理区域和县域内交通管制

  从2022年8月21日0时起,除划定的高风险区(瓮水街道兴隆社区华都嘉苑5号楼)、中风险区(瓮水街道兴隆社区华都嘉苑3、4号楼,雍阳街道文峰社区金达小区A栋、B栋,雍阳街道城北社区烈度酒吧、瓮水街道金龙社区君临会KTV、瓮水街道金龙社区小巷酒家、瓮水街道广场社区锦美一串烤肉店、瓮水街道花竹社区重庆豆花烤鱼店、瓮水街道花竹社区武弟烤鱼店所在楼栋)外,其他区域解除临时性区域静态管理和交通管制措施,有序恢复县域内交通秩序;同时,解除跨乡镇人员流动管控,跨乡镇人员可在县行政区域内有序恢复流动。

  二、临时性静态管理措施解除后的管理要求

  (一)有序做好复工复产企业(工厂)疫情防控。

  除酒吧、KTV、影剧院、游戏厅等室内娱乐场所外,其余场所、行业、工厂等可有序恢复正常营业。逐步恢复秩序后,各行各业严格落实测温、戴口罩、扫健康码(场所码)、“一米线”的安全距离等常态化措施和异常报告制度,要避免出现人员集聚、扎堆。相关监管部门要持续加大对各领域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执法检查力度,对未严格执行防控措施导致疫情传播风险的,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处置。

  (二)严控聚集性活动。

  坚持“红白喜事缓办、其他宴会不办”,各类民间聚集性场所、堂食暂停开放。

  (三)规范人员流动管理。

  根据疫情防控规定,高、中风险区人员禁止离瓮,低风险区人员非必要不离瓮,确需离开的,需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有序离瓮。外地滞瓮人员需持8月15日以来的3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所在乡镇(街道)政务服务大厅办理离瓮审批手续并领取通行证后有序离瓮。离瓮前须主动进行健康申报并向目的地村(社区)进行报备,抵达目的地后按规定落实“三天两检”等防控措施。

  (四)严格落实重点对象管理。

  居家隔离对象严格落实居家不外出;居家健康监测对象不得外出,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时,在做好个人健康防护的前提下前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前往各类公共场所;“三天两检”对象按时限要求完成核酸检测,外出时做好个人健康防护。

  广大人民群众,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决不能思想懈怠、麻痹大意,要积极遵守防疫规定,科学做好个人防护。

  感谢广大人民群众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瓮安县疫情防控现场处置指挥部

2022年8月20日

  (以上内容由瓮安县人民政府网发布于2022年8月21日,原文链接)

本文标签: 疫情  防控  街道  瓮安县  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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