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国内疫情局部暴发与多点散发并存,省内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工作,织密织牢疫情防控网,保障全市人民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倡议广大市民近期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特别是西藏、新疆、海南等地。确需出行的,要提前向所在社区(村组)单位报备,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榆前,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单位报告,实行远端管控;返榆后,要配合落实好核酸检测、隔离医学观察等疫情防控措施。
二、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广大党员干部在当前特殊时期要带头落实好非必要不离榆、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特别是西藏、新疆、海南等地。确需出行的,必须严格报备审批,并认真遵守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对不主动报备私自前往上述地区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三、8月10日以来有中高风险地区和西藏、新疆、海南等地旅居史的人员,要及时向所在社区(村组)单位或居住酒店报备,不得隐瞒行程,不得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对不主动报备、刻意隐瞒、谎报涉疫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与病例接触史,以及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请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群防群控”工作,对发现身边存在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行为,请及时向属地联防联控办举报。
五、本通告自2022年8月19日起实施,相关措施将根据我市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