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8月24日电 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太安堂)24日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注函,要求其说明控股股东偿还占用资金的详细计划、资金来源、保障措施及可行性等。
关注函显示,根据太安堂披露的《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以改造智能生产线、药品采购等名义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仍有2.51亿元资金尚未归还。
深交所要求,太安堂说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归还的具体细节,包括但不限于形成时间和归还时间、占用方法和最终用途、最近一年一期余额及会计处理、被占用资金日最高余额、日最高占用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截至回函日尚未偿还的金额。
补充披露控股股东偿还占用资金的详细计划、资金来源、保障措施及可行性。
太安堂23日晚公告披露,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简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柯少彬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117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下称决定书)。
决定书显示,经查,太安堂存在以下违规问题:
一是太安堂以改造智能生产线的名义,与汕头某公司签订多份智能设备定制合同,并于2019年1月至2020年2月期间,向该公司累计转账2.28亿元,上述资金最终供太安堂控股股东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安堂集团)使用,太安堂未实际改造智能生产线。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太安堂仍有1.58亿元资金尚未收回。
上述事项未经太安堂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且未在公司临时报告及2019年、2020年、2021年年报中披露。
二是太安堂以药品采购名义,于2020年4月至5月向广东、辽宁的4家药企累计转账1亿元,相关资金最终被转至太安堂集团账户,太安堂实际未采购药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太安堂仍有0.93亿元资金尚未收回。
上述事项未经太安堂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且未在公司临时报告及2020年、2021年年报中披露。
太安堂董事长兼总经理、代董事会秘书柯少彬决策并安排了上述合同签订及资金划转事宜。
广东证监局指出,太安堂上述行为违反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柯少彬作为太安堂董事长兼总经理、代董事会秘书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广东证监局定对太安堂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柯少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此外,太安堂23日晚还公告披露,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代董事会秘书柯少彬未能及时组织编制完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草案、提请董事会审议及送达董事审阅;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余祥未能及时编制2021年年度报告草案及提请董事会审议。广东证监局拟决定对太安堂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5万元罚款;对柯少彬给予警告,并对其作为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30万元罚款;对余祥给予警告,并对其作为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20万元罚款。
公司官网资料显示,太安堂是国家级非遗、中华老字号企业,传承至今近500年。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创业于1995年,历经二十三年蓬勃发展,已发展成为上海市百强企业,成为集中医药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国家高新技术上市公司。
二级市场上,24日太安堂报收3.98元/股,跌幅1.97%,公司股价年内跌幅近五成。(中新经纬APP)
【编辑:郭晋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