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90天到期时,如果银行未能通过自救达标,则启动“五一机制”,由存款保险在周五进行接管,将存款、资产等转移至合格投 保机构,周一银行正常开门营业
文 | ShiNE
8月26日,星期五,银保监会网站显示:8月4日,银保监会批复原则同意辽阳农商行、辽宁太子河村镇银行进入破产程序。
上一次包商银行被突然接管也是在周五公布。银行也是企业,未来破产也要见怪不怪,随着经济的发展,经营不善的银行市场出清也是常态。
放在过去十年肯定不行,因为我们存款保险机制还没完善,现在咱老百姓都清楚存款保险只赔50万元。对多数人而言,有没有50万元存款本身就是个问题,即便实在不相信理财产品,基金投资,超过50万元也会选几家认得牌子的银行分散存,利息再高也不存那些小银行。负外部性让小银行的脆弱性雪上加霜。
银行为什么会破产?
这是银行内在脆弱性所决定的,金融机构经营无法脱离经济,所以发展与收缩与经济周期紧紧绑定在一起。银行最基础的功能是金融中介,而中介基础作用是传导,所以不仅传导繁荣也传导衰退。
金融机构本身自带的杠杆性将传导放大,经济总是遵循发展、繁荣、泡沫、泡沫破灭、衰退萧条、再发展、再繁荣这样的一个循环过程,这就是经济的周期性。
所有金融机构包括银行都体现出强烈的亲周期性。甚至是高杠杆的房地产业也是如此。
美国明斯基将现实经济中的融资行为分作三类:避险筹资、冒险筹资、和庞齐筹资。
避险型企业只根据自己未来的现金流作抵补性融资,有个极端例子是老干妈,老干妈坚持现金收付货款,不赊账,不借贷,大概无现金流缺口。
当然避险型企业没有这么极端,但是相对来说当出现缺口时避险型企业会比较保守的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融资。
冒险型企业则会加入自己的预判,根据预测的未来资金丰缺程度和时间进行投机性借款。例如,判断月底的时候隔夜利率很高,则可能会提前借款,钱不一定立刻使用,甚至可能进行短暂融出获取利差。
庞齐是一些投资回收期很长的借款人,较长期内无法还本付息,需要滚动融资维持。最典型的是炒房人。
例如,投资者利用数家银行的信用贷凑出首付,然后利用不同笔借款还款日不同进行滚动到期续借,一直到我卖掉房子之后才能真正的还本付息,也就是说庞齐型投资人或者企业是对经济大环境进行预判。
在经济繁荣背景下,后两种借款人比例会急速上升,尤其是庞齐型借款人。越繁荣,企业、家庭的债务相对于收入的比重越高。
例如,2015年上半年,因为股票价格持续上涨,很多中产都杠杆炒股,这就是典型的庞齐融资,但是股灾一旦发生,强制平仓,这些人都只能血本无归。
经济上升期逐渐结束时,流入企业的信贷资金减少,会出现违约和破产的浪潮,从而导致银行不良资产增加,危机爆发。实际贷款无强制平仓机制,这种违约实际造成的是双输局面,金融机构自身的杠杆性,会放大损失。
确切来说金融机构不仅是亲周期,而是随周期放大的效应。代际遗忘、逆向选择、道德风险等等进一步加深了放大效应。
所谓代际遗忘就是好了伤疤忘了痛,经济繁荣时市场竞争压力加速代际遗忘,让银行作出不谨慎的贷款决策,为危机埋下伏笔。
其实即使没有代际遗忘,逆向选择本身就会导致银行最有可能对风险最高的借款人放款。
典型的例子是信用卡。只使用免息期内借款、按时偿还账单的客户无法带来收益,信用卡主要收入来源于账单分期的手续费以及账单逾期罚款。为了盈利,银行反而会向高风险、高负债的人群发放额度。
而逆向选择会激发客户道德风险,向高负债人群提供高额度,只会驱动他们借款后从事高风险经济活动,期望由此博取的收益可以偿还自身的负债,这进一步增加了银行不稳定性。
不仅客户道德风险会影响银行,银行自身也有道德风险,且后果更为严重。
例如,危机中央行救市时,各国中央银行最终贷款人制度流动性危机时援助银行;存款保险制度补充受损公众。
最终贷款人制度用纳税人的钱,存款保险制度用银行交的保费,二者一起承担了银行的风险损失。双制度有效抑制挤兑流动性危机,但刺激银行增加高风险投资获取高额利润的欲望和扩大债务依存度的冲动,产生了道德风险。
央行背书加剧了期限和风险的错配,加剧银行的内在脆弱性,反而增加倒闭可能性。
2008年雷曼因为赌错了美联储会出手救助,结果倒下了。
2007年雷曼已在CDO(担保债务凭证)上损失惨重,但是他没有及时止损,2008年二季度报显示雷曼仍在加大做多CDO仓位,这种有恃无恐的行为就是认为美联储一定会出手救助,大而不能倒,too big to fall。
同样的,债权人也因这样的考虑依然敢投高风投机构的产品。不幸的是,美联储选择了杀鸡儆猴。雷曼的倒闭是美联储对所有市场参与者的警告,后来美联储出台沃尔克规则限制大而不倒机构。巴塞尔委员会也加快了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规则的出台。
银行破产对储户有影响么?
如果处理不当,肯定是有影响的,毕竟储户的存款是对银行的债权。破产是因为银行资不抵债,当清算完之后如有剩余会按照债权比例平分。
这对小老百姓而言,钱虽不多可都是辛苦钱,甚至是救命钱。谁也不想辛辛苦苦一辈子挣的钱就因银行经营不善而付之东流。
20世纪30年代,美国为了挽救在经济危机的冲击下已濒临崩溃的银行体系,其国会在1933年通过《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作为一家为银行存款保险的政府机构于1933年成立并于1934年开始实行存款保险,以避免挤兑,保障银行体系的稳定,开启了世界上存款保险制度的先。
20世纪80年代以来,鉴于FDIC对稳定美国金融体系和保护存款人利益等方面的明显成效,世界上相继发生了一系列银行危机与货币危机,促使许多国家政府在借鉴国外存款保险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本国实际,着手建立或改善已有的存款保险制度。
本世纪初,央行就在探索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但当时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尚未完成,很多市场化、商业化运营的机制尚未完成,直到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改制基本完成,国有大型商业银行陆续上市,存款保险机制才正式提上议程。
2012年1月初的第四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和央行行长周小川在之后均提出,要抓紧研究完善存款保险制度方案,择机出台并组织实施。符合我国国情的存款保险制度最终于2015年5月1日正式发布。
可以说,有了存款保险50万最高赔付额的的保障,可以覆盖99.63%的存款人的全部存款,这种情况下,商业银行经营不善市场化破产就不会有太多的波及面,也尽可能避免出现过多的以政府信用背书的僵尸银行。
监管部门支持银行市场化破产行为
破窗效应、塔西佗陷阱容易让公众陷入对政府公权力的不信任。也许是港片警匪一家的电影看多了,总会以为监管和被监管之间猫鼠一家、沆瀣一气。
也不排除有这样的黑监管,在经济发展期对被监管对象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最终被被监管对象俘获,在经济下行期暴雷,自己身陷囹圄。
金融委成立之后,经过五年的内部整治,该抓的抓,该毙的毙,自身强体质、补短板,该亮剑时就亮剑,这几年的罚单效果也是有目共睹。
早在2017年银监会印发的《关于切实弥补监管短板提升监管效能的通知》(银监发〔2017〕7号)附件:“弥补银行业监管制度短板工作项目”中,推进类项目就包括《商业银行破产风险处置条例》。
2018年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主席团交付全国人大财经委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68件,其中就有1件关于制定金融机构破产法的议案。
2018年9月29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召开第十二次全体会议,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建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等部门在充分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快制定金融机构风险处置条例,确保风险处置措施与司法破产程序的有序衔接。
如今,关于金融机构破产法规中确认终止净额结算这一最大障碍被扫除。在加上《金融稳定法》的保驾护航,金融机构破产的市场化、法制化道路也越来越清晰。
如今金融机构破产也只是个案,毕竟真到破产程序就会启动存款保险程序,而存款保险经过7年的积累,加上包商银行破产的一次提取,依然不能解决可能的大规模破产事件。
在美国,早期的存款保险制度只能局限于“付款箱”,直至储贷危机爆发,美国联邦储贷保险公司(FSLIC)耗尽保险基金破产。
事件回顾到20世纪80年代,美国利率市场化改革,金融脱媒现象严重,储贷协会高息揽储,从事高风险业务,最终导致了储贷危机的爆发。1980年到1994年,美国近3000家储贷机构和银行倒闭,资产损失规模高达9240亿美元。积累了60年的存款保险基金也难逃破产结局。
所以理论上,注册资金100亿元,2019年05月24日成立的中国存保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若在危急时刻没有政府的救助,也可能会弹尽粮绝而破产。
美国储贷危机一个深刻的教训就是:存款保险制度设计必须注重防范道德风险,对投保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和风险约束,并能迅速处置经营不善的投保机构,将存款人和存款保险基金的损失降到最低。
美国因此于1991年颁布了《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改进法》,对原有存款保险制度进行大量改革,引入早期纠正机制。
在投保机构经营出现问题,可能危及存款保险基金安全的情况下,存款保险有权及时介入,对其分档次加以约束和强制性改进。
也就是所谓的早期纠正,存款保险早期纠正、及时识别问题银行并进行早期干预,要求其采取补充资本、控制资产增长和业务扩张等措施改进。
“非纠正即接管”, 对于不能在限期内改进的银行,FDIC可以强制接管并进行处置。
国际存款保险机构协会(IADI)在2013年专门发布的指引指出,存款保险作为银行倒闭时最大的利益相关方,赋予其早期纠正职能,可以促使其及时识别风险,并通过多种方式灵活处置风险,有效稳定市场信心。
他山之石:FDIC存款保险早期纠正流程
当投保机构资本充足率低于2%, 也就是资本根本不足时,由存款保险发送《早期纠正通知书》,要求在限期内(一般为90天)补充资本,控制高风险业务等措施化解风险。同时,通知处置部门做好接管准备。
问题银行收到《早期纠正通知书》后,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派出风险处置工作组进场做好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在此期间,问题银行可以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出售资产、增资扩股等方式实施自救,如果90天内自救成功或取得阶段性成功,处置工作可暂缓。
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派驻的处置组制订多套收购承接(P&A)方案,通过竞争性谈判或“暗标”等市场化方式寻找合格投资者,最终存款保险按照“成本最小化”原则确定收购承接方和承接方案,与承接方签署P&A协议。
为鼓励投资者参与,P&A交易中还可附有损失分摊协议。如果没有找到合适的承接方,存款保险将成立“过桥银行”进行替代。
在90天到期时,如果银行未能通过自救达标,则启动“五一机制”,由存款保险在周五进行接管,将存款、资产等转移至合格投保机构,周一银行正常开门营业,承接方可以顺利向存款人提供存取款、转账等主要金融服务。以此保持基本金融服务不中断,避免形成市场震荡。
所以,大消息都是周五股市收盘后发布。
本文转自微信公众号“成于微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