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山西多校以是否购买平板电脑为分班标准”话题词登上微博热搜前十。
据新华社报道,近日,“新华视点”记者随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第一督查组在山西省调研发现,当地多所学校以是否购买平板电脑为标准划分“智慧班”和普通班。进入“智慧班”,需一次性缴纳课程资源费、平板使用费等数千元。
调查过程中,山西省太原市第六十三中高一学生家长李明(化名)反映,在7月下旬举行的新生报到会上介绍,校方用大量时间介绍学校与山西龙之门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山西龙之门”)合作推出的“智慧课堂”。
“会上说,‘智慧课堂’使用的是北京一所中学网校的相关产品服务,主要用于课堂教学、作业批改等等。高中三年平台及资源使用费原价13200元,一次性缴纳可以享受优惠,实际缴费8800元。”李明表示,不少家长随后纷纷向公司转账付款
督查组结合实地走访情况初步统计估算,2017年至今,太原市近5000名学生购买了山西龙之门等公司的“智慧课堂”服务,这几家公司以此收费约2400万元。自推行“智慧班”以来,太原市教育局已多次收到家长信访件及意见反馈。
企查查APP显示,山西龙之门成立于2019年6月,注册资本100万元,由自然人徐晶、李仕林分别持股80%、20%。值得一提的是,这两名自然人股东都仅有山西龙之门这一家关联公司。
公开资料显示,2001年,北京龙之门网络教育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龙之门教育”)与北京四中达成长期教研合作,开发了针对学生的线上自学网校产品——北京四中网校,将北京四中教育教学资源通过互联网向全国进行传播。
目前,龙之门教育已累计覆盖4000多所公立校,服务学生300多万人、培训教师30万人、业务覆盖全国200多个城市。(文 | 郑浩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