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莞外(省外、省内市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县级市、区、旗,直辖市为所在街道、镇)及14天内有该区域旅居史的员工,企事业单位应主动做好政策宣传和工作安排,要求其暂不返莞;待所在区域降为低风险地区后再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莞。
对在莞外(省外、省内市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域内其他县(县级市、区、旗,直辖市为所在区、县的其它街道、镇)有旅居史的员工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以返莞,但返莞后严格实施报备管理、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对低风险地区返莞员工,倡议提前做好行程规划,在抵莞前48小时进行1次核酸检测;抵莞后48小时内,凭行程码(票证)、2022年莞e申报登记记录等有效凭据,前往指定核酸检测点进行1次免费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东莞对重点地区人员隔离政策
(一)对近14天高风险地区来(返)莞人员、红码人员开展14天集中隔离,并在第1、4、7、10、14天开展核酸检测,其中第14天双采双检。
(二)对近14天高风险所在县(区)和中风险地区来(返)莞人员开展居家隔离14天,并在第1、4、7、14天开展核酸检测,其中第14天双采双检。
(三)对近14天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和中风险所在县(区)来(返)莞人员开展3天居家隔离(居家隔离期间需完成“三天两检”,两次间隔24小时)和11天居家健康监测,在第1、3、14天开展核酸检测。
(四)对近14天中风险所在地市来(返)莞人员开展“四个一”健康管理和14天自我健康监测。
(五)有明显社区传播风险且对我市输入风险高的来(返)莞人员开展7天居家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第1、3、7、14天开展核酸检测。
(六)有感染源头不明病例且有潜在社区传播风险的地市(直辖市的区、县)或县(区、旗、直辖市的街道、镇)来(返)莞人员开展3天居家隔离(居家隔离期间需完成“三天两检”,两次间隔24小时)和11天自我健康监测,在第1、3、14天开展核酸检测。
(七)其他重点地区来(返)莞人员政策:根据省、市指挥办有关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