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关于开展全市环境大消杀工作的通告

热点资讯2022-03-25 08:30:06未知

铜陵市关于开展全市环境大消杀工作的通告

  铜陵市关于开展全市环境大消杀工作的通告

  (第十八号)

  为筑牢全市防疫基础,快速阻断新冠病毒传播,市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决定开展全市环境大消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消杀时间

  2022年3月22日3月24日开展一次集中消杀工作,完成后按要求转入日常消杀工作阶段。

  二、消杀范围

  全市所有纳入封控、管控的小区:消杀重点部位是居民区楼道、扶手、门把手、电梯等公共部位;垃圾投放点、垃圾桶、垃圾车、化粪池、明沟暗渠等重点区域。

  存在风险场所:病人转运车辆、出租车、公交车、网约车、共享单车、医疗机构、隔离场所、核本采样点、方舱基地;农贸市场、生活超市、餐饮、进口冷链食品企业、快递、外卖行业等。

  其它公共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服务机构、学校、托幼、培训机构、养老机构、高铁站、汽车站、公交站点、轮渡及码头等。

  三、消杀方式

  各区人民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对疫点进行终末消毒,对封控区、管控区重点部位进行消杀,并配合做好全市统一消杀工作。各主管部门、有关单位对所负责的各场所组织消杀。居民负责对个人家庭居所进行消杀。

  四、工作标准

  1.各单位按照《铜陵市新冠肺炎疫情消毒技术方案》要求开展消杀工作。

  2.消杀药械等用品须符合国家标准,作业过程要严格按照消毒技术规范要求执行。公共场所和人员较集中的场所,每天至少进行一次消杀作业,特殊情况、特殊行业和重点区域每日须按照标准进行两次或多次消杀。

  铜陵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应急综合指挥部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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