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疫情防控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筑牢联防联控、群防群控严密防线,经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对举报违反防疫措施线索的群众实行有奖举报,现将有奖举报相关内容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一)未主动报告(线下报告或线上申报)且未按要求实行管控的境外、国内高、中风险地区返回大岭山人员;
(二)私自接纳、容留未被管控的境外、国内高、中风险地区返回大岭山人员且隐瞒不报的人员;
(三)违反集中、居家医学观察政策或“14+7”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
(四)违反相关防疫规定的跨境(接驳)货车司机,违规接纳跨境(接驳)货车的黑作业点;
(五)其他违反防疫措施的情况。
二、奖励标准
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每条500-1000元人民币奖励。
三、相关要求
(一)同一举报线索,两人及以上提供有效信息的,奖励第一举报者。
(二)受理机构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举报内容实行严格保密,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举报范围内所涉及的当事人及其家属主动提供信息线索是应尽的防疫义务,不纳入举报奖励范围,亦不得以此为由申请举报奖励。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大岭山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解释说明。
四、举报电话
大岭山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举报电话:0769-85611006。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大岭山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2月16日
大岭山镇各村(社区)疫情防控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