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市人员按照“应检必检”要求,完成全员核酸检测。请市民密切关注本区域发布的核酸检测时间,按所在街道(镇)、社区(村)通知,分时段有序参加核酸检测并做好个人防护,检测完毕立即返回居所。中高风险区和居家隔离人员按相关防控管理规定执行。
二、自9月1日18时起,全体居民原则居家,非本小区居民不得进入。农村地区严格控制人员出入,外来人员必须报备。小区内不扎堆、不聚集,每户居民每天可安排1人凭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外出1次就近采买生活物资。有外出就医和其他特殊需求的居民,经居住地社区同意可以出入小区。
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除承担防疫任务的工作人员外,均就地转为社区(村)志愿者,参与社区防疫工作和社区(村)服务。
承担城市基本运行保障、医疗保障和防疫任务的市民,凭电子通行证、工作证或单位证明以及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出入小区。
市民非必要不离蓉,确有特殊需要,凭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离蓉。
三、自9月1日18时起,除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水、电、燃油、燃气、通讯、环卫、粮油肉菜供应等公共服务类企业,以及具备闭环生产条件、承担重要生产任务的工业企业外,其余企业居家办公。除保障市民基本需要的生活超市(含农贸市场)、药店、医疗机构、生鲜快递、电商配送、餐饮类企业(取消堂食只提供快递外卖服务)外,其他营业场所、门店暂停营业。员工须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上岗。
四、调整公交、地铁运营频次,承担城市基本运行保障、防疫任务和确有特殊需要的市民,凭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乘坐公共交通。出租车、共享单车不停运。来(返)蓉人员在完成“入川即检”后,凭始发地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乘坐公共交通。
五、各区(市)县、街道(镇)和社区(村)建立专门队伍,及时服务保障市民需求,特别是要做好独居老人、残疾人、孕产妇等特殊人群的关心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