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女员工案”二审维持原判

热点资讯2022-09-02 11:12:31佚名

“阿里女员工案”二审维持原判

据微信公号“济南中院”消息,2022年9月2日10时,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宣判原审被告人张国强制猥亵上诉一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2年6月22日,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原审被告人张国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宣判后,张国提出上诉。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7月5日立案受理,依法组成合议庭对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了全面审查,充分保障了张国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上诉人张国违背妇女意志,趁被害人醉酒之机猥亵被害人,其行为依法构成强制猥亵罪。张国及其辩护人所提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不能成立。一审判决认定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作出上述裁定。


案情回顾:

2021年8月7日,一篇约8000字的长文将阿里巴巴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有网帖以阿里女员工自述形式称,自爆其7月底被领导逼迫去济南出差,出差期间,又被恶意灌酒并遭到商户猥亵,此后其领导又偷办酒店房卡,多次进入房间对其进行侵犯。女员工向HR等反馈无果,前往食堂发传单维权。

7日晚,阿里巴巴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济南警方已对该案进行调查。公司已对涉嫌员工停职。同时,在公司内部成立独立调查组。

8日上午,济南华联超市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声明称,就该事件华联超市会全力配合警方工作,涉嫌员工现已停职,正在接受警方调查。华联超市对于任何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的态度,目前超市已成立专门调查组对事件进行调查,也将密切关注警方调查进展和结果。

同日,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发布《情况通报》,称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对“阿里女员工被侵害”警情,目前正在积极调查取证。

当日,阿里公司员工发出倡议,筹备建立保护机制。

9日凌晨,阿里巴巴董事会主席兼CEO张勇在阿里内网公布了“女员工被侵犯”的阶段性内部调查结果和处理决定:同城零售事业群总裁李永和和HRG徐昆引咎辞职,阿里巴巴首席人力资源官童文红记过处分,涉事男员工被辞退,永不录用。

同日,济南华联超市有限公司针对员工张国涉嫌侵害他人一事表示,华联超市员工张国7月27日晚在参加合作单位安排的商务宴请活动中,未能遵守员工行为规范,因不当行为,产生极坏影响,损害企业形象。现根据超市公司制度规定,决定予以辞退。

10日下午,针对此案,济南市公安局已经成立了工作专班,负责该案件的侦办事宜。

14日,济南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济南公安 )针对“阿里女员工被侵害”一案发布情况通报。通报称,犯罪嫌疑人王某文、张某因涉嫌强制猥亵罪,已被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没有证据证明有强奸犯罪事实发生。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根据通报内容,王某文系阿里巴巴集团员工,2021年7月27日晚至28日凌晨,曾先后四次进入周某房间。张某系济南华联超市员工,7月27日宴请期间,周某因饮酒过多欲呕吐时,张某陪其一起走出包间。随后,返回包间途中张某对周某实施了强制猥亵行为。7月28日早晨,周某与张某联系,告知房间号码,张某从家中携带一盒未开封的避孕套,到达槐荫区济南西站亚朵轻居酒店,敲门进入周某房间后,对周某实施了强制猥亵行为。

8月25日,据中国检察网消息,近日,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分别以犯罪嫌疑人张某涉嫌强制猥亵罪、王某文涉嫌强制猥亵罪提请我院审查批准逮捕。经我院审查,犯罪嫌疑人张某涉嫌强制猥亵犯罪,依法批准逮捕。

9月6日,中国检察网通报阿里女员工被侵害案进展,具体内容如下:

中国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文实施的强制猥亵行为不构成犯罪,不批准逮捕。

当天,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按照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决定,依法对王某文终止侦查,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王某文作出治安拘留十五日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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