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5岁女童被大狗咬伤致毁容,狗主人系公职人员

热点资讯2022-09-02 20:06:54未知

江苏一5岁女童被大狗咬伤致毁容,狗主人系公职人员

(原标题:江苏一5岁女童被大狗咬伤致毁容,狗主人系公职人员)

8月31日,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的刘阳通过网络爆料,自己5岁女儿遭阿拉斯加大型犬咬伤面部致毁容,狗主人是当地组织部副部长,事发后刘阳带着女儿到南京、上海等地治疗。狗主人马某某曾先后支付25万元医疗费。但是对于后续治疗的手术费等,马某某产生质疑。8月31日至9月1日记者多次拨打马某某及其妻子洪某某电话均为无人接听状态。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组织部工作人员告诉新黄河记者,“此事是昨天才听说的,这属于民事纠纷,我们只能从社会公德上来约束他”。

女童小区内被大型犬撕咬,犬主人承诺配合治疗却改口

据刘阳介绍,事情发生在4月3日中午,他像往常一样带女儿到小区公园玩耍,却发生了意外,一只阿拉斯加犬在景观平台将女儿扑倒并咬伤,刘阳立即报警并拨打了急救电话,随后女童被送至沭阳县中医院,后转送至南京市儿童医院。刘阳了解到,该狗系当地组织部副部长马某某饲养,其家人将其牵至小区公园后便返回家中做饭,导致狗无人看管。刘阳称,这条阿拉斯加大型犬还涉嫌无证饲养,且有咬人前科。

江苏一5岁女童被大狗咬伤致毁容,狗主人系公职人员

资料图

据刘阳提供的沭阳县中医院急诊病历显示,“患者被狗咬伤面部。伤处皮肤破损、疼痛出血,额部可见一长约8cm长撕裂伤口,伤口深约0.5cm,左侧面部可见一长约2.0cm伤口,出血,伤口重度污染,周围组织肿胀、触痛。”

江苏一5岁女童被大狗咬伤致毁容,狗主人系公职人员

急诊病历

刘阳称,意外发生后,马某某曾告诉他,将配合其女儿的治疗,但在接下来的几个月治疗期间马某某却改了说法,时常向刘阳及其家属提出一次性用钱解决的要求,“从五月底开始,他已经跟我家人提过很多次想一次性解决,我们不想要他的钱,后续治疗次数、费用现在也无法估计,我们只想给孩子治疗好”。

治疗费用一波三折,女童父亲已向相关部门举报

刘阳回忆称,马某某在4月4日、5日共向其微信转账5万元,“当时我想着留存点证据就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了一个视频,他就联系到我家里人想再给我转10万元并要求我把视频删掉”。5月初,刘阳为其女儿治疗,奔波于上海、南京两地,本身积蓄不多的他,很难维持女儿后续治疗的花费。刘阳后来找到沭阳县相关部门反映,最终马某某又向其转账10万。刘阳分析称,马某某及其家属对其女儿治疗并不上心,通常要自己去要才会给,这种做法让他很无奈。

刘阳称,在孩子治疗过程中,马某某曾致电南京市儿童医院了解花费金额,其曾建议刘阳直接给孩子进行激光治疗,“上海那边医院的专家跟我说,孩子现在太小了不建议给孩子做激光治疗,三个月就要做一次,特别疼,治疗效果还不好”。

江苏一5岁女童被大狗咬伤致毁容,狗主人系公职人员

女童被咬伤

刘阳告诉新黄河记者,7月30日下午,自己将孩子明年还需进行三次手术的消息告知马某某,“他知道还需做三次手术后,便采用推诿态度,问我们到底还要多少钱,想一次性解决这件事情。”刘阳表示,自己目前的诉求只想把孩子治好,孩子面部已有严重的疤痕,心理上也存在严重问题。“小孩子现在不敢下楼,看到动物就哭闹,自从被咬后已经耽误上学了”。

刘阳表示,自己已向宿迁市相关部门举报,目前公安机关正在调查中。同时,据媒体报道,沭阳县纪委工作人员已对刘阳反映的情况介入调查。

律师:家长有权拒绝接受一次性赔偿

针对此事,新黄河记者咨询山东卓荦律师事务所律师万克瑞,他表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同时女童父亲及其家属有权力拒绝马某某提出的一次性用钱解决的要求,受伤女童父亲可自己垫付后续治疗费用,留好必要单据、票据,治疗完成后向马某某及其家人主张权力”。

(照片由受访者提供)

本文标签: 刘阳  大型犬  沭阳县  大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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